近日,广东湛江徐闻县两青年放生江豚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据了解,鱼档老板最后退还了陈明越、陈健壮给的“彩头费”1410元钱,相关部门也对他俩进行了表彰。
事件起源于2019年2月18日,徐闻县龙塘镇北腊港村渔民林家旺在北腊港附近海域捕鱼时,误捕到一不明鱼类。
渔民林家旺将这条鱼用柔软网袋包好送到鱼老板刘秋荣那里辨别,包括一些围观群众都认为这是江豚,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当时就有几名群众提出要放生江豚以祈福。在提出放生江豚的群众中,就有来亲戚家吃年例的陈健壮、陈明越。
▲陈健壮下水游泳把江豚推向大海深处
当天是农历正月十四,是当地年例日。陈健壮、陈明越要求放生江豚的意愿比较强烈,主动将1410元给渔民刘秋荣作为“彩头费”。为防止江豚在挣扎时受伤,他们用纸箱垫在手推车上,把江豚拉到百米之外的海边放生。
▲陈健壮和陈明越(右)把“海豚”拉到海边将其放生
18日下午17时,陈健壮、陈明越把江豚放到海里后,陈健壮下水游泳把江豚推向深水区,帮助江豚顺利游回大海。
▲陈健壮下水游泳把江豚推向大海深处
23日上午,相关部门奖励了陈健壮、陈明越每人500元钱;23日下午,他们到徐闻县公安局做笔录;24日,他们将返回工作地东莞。
据了解,2月22日,当地相关部门已经部署船艇到附近海域加强巡航,继续跟踪江豚生存状态;23日,相关工作组下到沿海乡镇走访,向当地渔民宣传如何保护野生动物,并把举报、救助电话告知了当地村民,让当地渔民发现受伤江豚后及时报警。
来源:南方都市报、湛江晚报 、湛江日报 、徐闻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