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闪爆事故一死一伤,系违规操作引起
2019-02-20 19:31 羊城派
官方通报来了

文/ 陈骁鹏 李海婵

2月18日16时55分,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的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POX(煤制氢)装置751单元超高压蒸汽过热炉B炉在点炉过程中发生闪爆,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19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2·18”闪爆事故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发布。通报称,此次事故发生原因是企业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点火作业规程,属于典型的违规操作。

通报称,据初步调查,该公司二期项目煤制氢装置751单元超高压蒸汽过热炉设AB炉(一用一备),在A炉停用检修,启用B炉点火时,B炉炉膛燃料气聚集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发生闪爆(事故具体原因进一步调查)。事故暴露出企业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点火作业规程,未在炉膛上下对称4个点分别采样(仅选1个点采样,且位置在观火口),采样检测合格后未在半小时内点火,点火前未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而直接进行点火操作等问题,属于典型的违规操作。

通报指出,惠州要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迅速组织开展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2·18”燃爆事故的调查工作,深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认定事故性质,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技术和管理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要依法责令事故单位相关项目装置停产整顿,经风险评估和验收合格后,方能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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