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春运节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
蜀黍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比去年春运同期下降19.3%、19.2%、19.8%,全省各高速公路、国省主干道没有发生大面积严重交通拥堵,道路通行情况总体好于去年。
发布会上,省道安办副主任、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申勇强介绍了春运以来公安机关安保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一批春运以来的典型事故案例和终生禁驾人员,并发布了对于节后返程交通安全风险、应对措施以及元宵节出行提示。
省道安办副主任、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申勇强▲
据悉,1月11日以来,全省共开展统一行动130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23.3万起,其中查处超员665宗、超载2264宗、假套牌1741宗、酒驾醉驾8240宗;全省累计投入警力32.7万人次,设置临时执勤点11849(站次),检查各类重点车辆34.7万辆;对4200名高风险重点驾驶人和4015辆高风险车辆逐一电话提示或上门排查;共启动应急预案223次,发布预警提示3638次,道路通行情况总体好于去年。
据分析,节后返程交通安全还存在粤西、粤北地区事故风险较大;小型客车、摩托车、货车肇事风险高;严重交通违法风险依然突出三大主要风险点,全省公安机关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继续抓好春运后半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协同联动,加强重点防护
调整勤务安排和部署,加强夜间事故防范、处置工作,重点加强粤北高寒山区易结冰路段、粤西地区易团雾路段宣传提示和巡逻防控。同时,与交通、路政等部门保持应急联动机制,提高警情处置效率,防止引发严重交通拥堵和二次交通事故。
▶突出重点,加强违法整治
在农村严查驾乘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酒后驾驶、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城市严查酒驾等各类夜间高发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严查“三超一疲劳”、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及长途客车凌晨2点到5点违规运行等违法行为;国省道严查货车逆行、违法占道、不按规定变道等违法行为。
▶进村入户,加强宣传警示
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重点针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酒驾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宣传警示。在节后大型民俗活动期间利用交通安全宣传车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
▶提示引导,加强便民服务
针对节后返程高峰,集中开展 “两公布一提示”,滚动发布出行提示,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线路。用好“两微一端”“互联网+行车服务”等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及时、更精准的交通信息及安全出行贴心服务。
春运以来全省查处醉驾2000余宗
因酒驾导致亡人事故4起、死亡4人
发布会上,申勇强对春运期间4起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亡人事故及两起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详细通报,并公布了1月11日以来新增的终生禁驾名单。
终身禁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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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限制原因 | 受限日期 |
陈志华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2/11 |
汤水桥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15 |
汤腾达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16 |
吴直飞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2/1 |
吴志军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2/1 |
谢淦均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2/1 |
张文汉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15 |
朱镜标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17 |
宗振委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24 |
易双华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28 |
梁达强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30 |
陈鸿飞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2/1 |
翁植强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28 |
邓志强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15 |
梁兆滔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2/3 |
刘致祥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16 |
莫业雄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16 |
朱周圣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25 |
何少秀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21 |
朱永平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25 |
张荣锦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16 |
梁换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2/12 |
钱豪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2/11 |
邓国炼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2/11 |
黄振颖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2/11 |
廖亚寿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30 |
吕家满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30 |
关育源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17 |
梁前豪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25 |
吴碧峰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25 |
邓钦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2/11 |
黎愉铭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28 |
李观胜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2/2 |
张永强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24 |
陈锦华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2/1 |
黄锦聪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17 |
江泽林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29 |
李恩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25 |
蒋经欣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31 |
彭胜业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25 |
谭计强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31 |
徐世义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28 |
刘友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2/1 |
黄怀前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28 |
刘飞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30 |
何平原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21 |
吴永标 |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1/29 |
唐铭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 2019/1/18 |
罗灶荣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醉酒驾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 | 2019/2/11 |
据悉,我省公安机关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一直保持着高压严打态势,春运启动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城市、县乡、高速全覆盖,白天、夜间不间断,开展全天候、全地域、全方位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处严打行动。
截止目前查处酒驾醉驾8240宗,其中醉驾2014宗,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1.55%、0.71%,共发生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亡人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下降75%、71.4%。
接下来,全省交警部门还将持续开展全省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21个地市公安部门将每天开展路检路查,尤其是元宵节和每周周末,交警部门将在上半夜和下半夜连续组织开展打击酒驾行动,严防节假日期间发生涉酒道路交通事故。
1.石某醉驾致一人死亡事故
2019年01月27日00时24分,石某驾驶粤S0A3A9号牌小型轿车途经东莞市黄江镇教育路德群包装厂门口路段时,与路中间石墩发生碰撞,造成车上乘客1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查,小轿车驾驶人石某当时为醉酒状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2.刘某醉驾致一人死亡事故
2019年02月02日03时45分许,刘某基驾驶粤TC787H号小型轿车沿中山市东升镇105国道由小榄往石岐方向行驶,行驶至2635KM+100M处时,先后碰撞同向行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和一辆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袁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小轿车驾驶人刘某基当时为醉酒状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3.罗某醉驾致一人死亡事故
2019年02月06日04时40分许,罗某驾驶粤WHJ293号牌小型轿车沿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中路由东往西行驶至工业路交叉路口时,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梁某当场死亡。经查,小轿车驾驶人罗某当时为醉酒状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4.陈某醉驾致一人死亡事故
2019年02月09日7时许,陈某驾驶粤BR811B号小型轿车在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沙路东往西方向行驶至上星老村委公交站台路段时,追尾碰撞一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自行车乘客沈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查,小轿车驾驶人陈某为醉酒状态,目前案件正在侦办当中。
1.江门开平“2·9”事故
2019年2月9日18时10分,张某驾驶粤J09Y82号牌小客车在江门开平沿省道274线行驶至15KM+400M路段(龙胜镇路段)时,碰撞路边标志牌立柱,造成司乘人员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2.汕尾陆丰“2•12”事故
2019年2月12日凌晨1时许,陈某驾驶粤VQV782号牌小客车行驶至汕尾陆丰市县道122线甲东镇甲东手机城门前路段时,先后碰撞对向行驶的由杨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以及由黄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司乘人员中2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于当日17时许到公安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会议指出,以上两起事故涉及无证驾驶、摩托车超员载客和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等问题,其中汕尾“2•12”事故小型客车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涉嫌无证驾驶,摩托车超员载客、司乘人员均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反映出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形成良好的安全驾驶习惯。
元宵节将迎又一波返程小高峰
广东交警发布六大出行提示
呼吁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一)元宵节及节后将迎来我省返程的又一波小高峰,届时各高速公路、国省道主干道,进出服务区路段,收费站广场附近道路都可能出现车流量剧增、超负荷通行的情况。驾车出行的市民朋友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变道、不强超硬会、不占用应急车道,按顺序排队依次通行。选择乘坐客运车辆出行的市民朋友,应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车辆,并全程系好安全带。切勿在客运站外、高速公路旁上车。
(二)从节后返程高峰的通行情况看,湖南往广东方向的几条高速公路中,许广高速清远段通行压力最大。请广大司机朋友在出发前养成利用导航系统观察路况的良好习惯,如发现许广高速车多拥堵,可在乐广高速、二广高速、京港澳高速、武深高速中选择通行状况较好的路线出行。
(三)高速公路出现轻微事故,应尽快将车辆驶至安全地区,可在“广东交警”公众微信号上使用“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功能便捷办理快处快赔手续。切忌在通行车道上争论事故责任,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对司乘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四)春节后聚餐、聚会等娱乐活动多,请广大司机朋友在驾车外出前一日尽量减少应酬活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确保次日行车安全。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的,应主动到服务区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或与其他同行人员轮流驾驶,保证司乘人员安全。
(五)农村地区春节期间大型民俗活动多,期间请切勿乘坐超员车辆,搭乘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或拼装、报废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驾乘摩托车务必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在农村山区道路上行驶时应控制车速,避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切勿在山区道路驻车观景、随意停放车辆,遇弯道视线不良路段应提前鸣笛示警。
(六)目前已有相当部分人员返回城市,城市企业开年聚餐、亲朋好友聚会活动较为频繁,请大家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准则,切勿触碰酒驾高压线。警方在春运期间将持续保持打击酒驾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来源:广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