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王磊 谢祥群
一名14岁的少年,遭受大伯、伯母虐待长达7年之久,其七十高龄的祖母为了解救孙子,长年多方奔走。经检察机关介入,该案终于峰回路转。
广东省检察院今天介绍,梅州市平远县检察院近日将这名涉嫌虐待罪的伯母向平远县法院提起公诉。
孩子命途多舛 遭虐待七年
早在2008年5月,小明(化名)的父母协议离婚,小明归父亲抚养。
同年10月,父亲不幸在矿山罹难,母亲随后也另组家庭再育子女,小明只能随祖父母生活。
然而,小明逐渐趋于平静的生活却在2011年5月再次被打破,小明的大伯不顾老人的反对,强行将他从祖父母身边带走。
大伯、伯母、堂哥一家三口并未善待幼小的小明,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阶段的小明经常吃不饱饭、睡不好觉,还总被要求干不少农活,甚至后来被迫休学。一个年仅7岁的孩子自此开始了暗无天日的生活。
小明此后遭受大伯、伯母虐待长达7年之久。
线索被发现 解救方案浮出
2018年3月,梅州市平远县检察院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维护少年权益”大调研活动摸查时,获悉小明的受虐线索。
根据调查分析,平远检察院认为,小明的大伯、伯母存在较大的虐待嫌疑,即刻拟定解救方案,于3月16日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先以行政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并适时跟进。
3月28日,市县两级未检干警共同到平远县公安局督促指导办理此案,明确指出小明大伯夫妇的虐待行为涉嫌触犯刑法,要尽最快速度解救小明脱离该夫妇的控制,同时应多方采集证据,查明该夫妇二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平远县委县、政府随即召集政法党委、公安、检察、民政、教育、信访及相关镇等十多个部门具体研究解救、安置方案。3月30日,平远检察机关与县公安局、高山镇政府等部门多方联动,驱车实施解救。
解救助其重返校园
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
解救行动比预想的更加困难,小明的伯母对民警的传唤奋力抵抗。
小明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听到伯母反抗的叫喊声后,更大哭大叫道:“我伯母会打死我的……我不敢出去……”
直到伯母被带离后,小明的情绪才逐渐平静下来,经过奶奶、未检干警及在场人员长达半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小明终于在忐忑迟疑中把门打开,因长期挨饿营养不良,小明明显要比同龄人矮上一截。
随后,小明被带至医院暂时安置,接受检查治疗。解救行动顺利完成后,平远检察院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慰问小明,关心询问小明的身体和精神状况,了解祖孙二人的困难和要求,并承诺保证祖孙二人的人身安全,同时继续跟进解决小明返校读书等问题。
检察机关介入后不到一个月就成功解救出受虐儿童,这让小明祖母感激不已。
此后,平远检察院未检干警多次到小明家中或电话进行回访,了解其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及时跟进相关工作。因小明长期生活在缺乏自由、痛苦压抑的环境下,除可外观的身体发育状况外,其心理健康状况更加堪忧。
对此,检察机关专门聘请心理专家、社工团队长期持续地为小明进行心理测评、干预,由专业人士定期与小明交往接触,通过对话聊天、益智游戏、体育运动的多种形式对小明开展心理疏导,及时帮助其排解不良情绪,引导其重新树立阳光心态。
同时,平远检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积极协助办理小明重返校园的事宜。2018年9月3日,小明重新回到校园。
考虑到小明生活及学习开支较大,祖孙二人又无生活来源、仅靠补助金度日的实际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平原检察院经初步审查,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对此,梅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决定由两级院启动联合司法救助程序,于2018年11月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为确保救助金用作未成年人必需的合理支出,该笔司法救助金将委托县民政局按月定额发放,直至小明成年。
2018年8月,小明的伯母涉嫌虐待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平原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本案被害人小明是未成年人,没有向人民法院告诉的能力,也没有近亲属代为告诉,依法应当按照公诉案件处理,并向平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处于法院的审理阶段。(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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