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不作为,罗定一养猪场污染问题群众4年投诉16次
2019-02-03 17:29 羊城派 原创
云浮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近日,云浮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羊城派记者留意到,因为罗定市环保局、罗平镇政府的不担当不作为,当地一养猪场的污染问题群众4年投诉了16次都得不到解决。

2010年,罗定市群众陈某在罗平镇榃东村荷木坑水库旁边投资建设养猪场。该养猪场除在2017年8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手续外,没有办理畜禽(生猪)防疫登记、设施农用地报备、使用林地报批等手续,属无用地批文、设施农用地没报备、无防疫登记的违规养猪场。

资料图 图文无关

2014年6月至2018年7月,榃东村群众先后向罗平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投诉该养猪场排放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共16次。

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罗定市环保局、罗平镇政府、罗平镇国土所、罗平镇林业站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后处理不及时、监管不到位、跟踪落实整改不力,致使群众反复投诉。

罗定市环境监察分局甚至出现答复群众投诉不真实、不准确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罗定市环保局副局长梁汉林、罗定市环境监察分局局长梁绍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平镇副镇长彭坚、经济发展办主任唐福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平镇林业站站长黄志雄、国土所原所长黎文强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其他被通报的3起问题是:

一、新兴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伍俊坤在征收水资源费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伍俊坤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对新兴县东源供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5个单位欠缴水资源费行为作出处罚或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致使196万多元水资源费欠缴,国家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伍俊坤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二、云城区高峰街道东方村委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委员叶国永在工作中虚开证明问题。2016年5月,叶国永在严某没有提供完整资料,没有到现场核实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严某出具商铺权属证明,造成不良影响。叶国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云安区六都镇佛水村委会主任杨汉耀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11月至12月,杨汉耀在村民多次要求解决符合计生政策退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时,一直以工作忙、时间太久、找不到退款签领表等为由推诿,直到镇纪委因村民举报介入调查,才于2018年1月向3户村民退还本应于2017年2月前退还的费用。杨汉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卢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