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真大!男子无证驾车上路肇事还逃逸……
2019-01-25 16:20 羊城派
江门台山公安交警将其抓获,并处罚款85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文/羊城派记者 彭纪宁

近日,江门台山公安交警通过不懈努力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把涉嫌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肇事逃逸违法人员郭某抓获归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并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郭某无证驾车上路肇事逃逸后被抓获 图/台山交警

1月11日23时许,江门台山交警接群众徐女士报警,称其驾驶轿车在台城石华路被一辆白色轿车刮擦,对方逃离了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得知徐女士没有看清对方车牌号码,只知道车辆颜色。接报后,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对嫌疑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并进行痕迹比对,发现粤B4xxx9号牌轿车有肇事嫌疑,遂电话通知该车车主至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调查。

14日,一位自称是粤B4xxx9车主朋友的男子来到事故处理中队,说其朋友开车外出。15日,该男子再次来到事故处理中队,称其朋友已将嫌疑车开来,但其朋友有事离开了。该男子种种奇特的言行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经仔细勘验,民警发现该男子所说的粤B4xxx9白色轿车右侧有明显的打磨抛光痕迹,并在该男子身上发现一张伪造的驾驶证。办案民警依法暂扣该车辆和伪造的驾驶证,并通过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查找该车的行车记录,通过大量的视频和监控拍照,证实该“车主朋友”的男子就是粤B4xxx9车的实际使用人。在铁的证据面前,该男子郭某(30岁,广西贵港人)终于承认自己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原来,郭某从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取过驾驶证,而是一直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1月11日22时30分,郭某驾驶轿车经过事发路段时,由于车内音响声大,并未察觉刮碰了徐女士的车辆。在得知自己涉嫌肇事逃逸后,郭某查看发现车辆右侧有刮擦痕迹,于是将车送到汽车维修行进行处理,自以为能掩盖事情真相,不料被细心的民警识破。

22日,在郭某与徐女士协商赔偿损失后,台山警方依法对郭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多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给予罚款85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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