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贫困县花6200万元搞景观广场 住建部:立即停建
2019-01-19 1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甘肃省榆中县间距不到500米的道路上建设两座高达28米、宽达145米的秦汉仿古城门、一座大型雕塑以及两个远离居住区的景观广场,投入资金6200万元,平均造价达3425元/平方米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园林绿化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在城市建设中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我部于2018年9月至11月组织对全国城市出入口景观建设项目进行调查。

榆中县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

经调查发现,甘肃省榆中县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陕西省韩城市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存在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甘肃省榆中县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

甘肃省榆中县在栖云北路与312国道交汇处和栖云北路入城口处(间距不到500米)建设两座高达28米、宽达145米的秦汉仿古城门、一座大型雕塑以及两个远离居住区的景观广场,投入资金6200万元,平均造价达3425元/平方米。榆中县属于国家贫困县,没有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改善,而是举债在城市出入口“造景”“造门”,盲目立项、搞“形象工程”。

二、关于陕西省韩城市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

韩城市在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建设中,刻意追求“鲤鱼跃龙门”的形象效果,建设超大体量的假山跌瀑、人造水系及亮化工程,总投资1.9亿元,其中,无实用功能的假山造价高达2000元/平方米。

该项目景观工程脱离地方实际,盲目造景、投资过大、造价过高,照搬照抄南方地区造景手法,与北方城市地理环境和整体风貌极不协调。

三、对有关问题处理措施

我部决定对甘肃省榆中县北入口环境整治项目、陕西省韩城市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景观提升工程存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作”问题予以通报。

甘肃、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督促榆中县、韩城市人民政府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能采取补救措施的,要及时整改到位;

已成为事实且造成损失的,要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做出深刻检查,坚决杜绝此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再度发生。

请甘肃、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将榆中县、韩城市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我部。我部将视情况派员赴现场督导检查。

西禹高速韩城出入口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一个尊重,五个统筹”城市工作指导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财力水平,量力而行推动城市建设,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地要从通报的两个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全面排查整改脱离地方实际、背离人民群众意愿、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的城市建设项目。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园林、城市管理等部门要继续督促各城市对出入口景观建设项目排查出的问题抓好整改,对已批待建的项目,要从功能优先的角度出发,重新论证可行性,属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立即停止建设;

对在建、已建的项目,要实事求是,坚决纠正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月17日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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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