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套路!男子贷款不成反被骗60万
2019-01-17 00:45 羊城派
初步调查受害人达30余名

文、图/羊城派记者 欧阳志强 通讯员 袁武

一份看似简单的合同,却处处是陷阱,目的是为了诈骗服务费。近期,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成功打掉一个以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为名进行“套路”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冻结涉案账户117个,冻结涉案资金约3000万元人民币。

案发:贷款不成拒退还服务费

据民警介绍,邓先生是高明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去年9月初,由于公司急需周转资金,邓先生通过朋友介绍,找到广州某投资公司融资贷款。在简单了解情况后,该公司就同意通过存单质押担保的方式,帮助邓先生向银行贷款3000万元,其中首期为500万元,随后双方签署了一份《个人定期存单质押担保服务协议》,约定贷款用途为项目建设。按照协议规定,该公司将500万元存在银行作为质押担保,而邓先生需要向公司支付服务费60万元。

办案人员在清点材料

9月27日,该投资公司派员工王某前来高明某银行存入500万元,并将存单拍照发给邓先生。按照协议规定,邓先生向该公司转账服务费60万元。

次日,银行需要与王某签订存单质押合同,这时候却遇到了麻烦。由于王某已婚,需要配偶也过来签字,因此当日未签订质押合同,其答应第二日再补签。

然而,王某直到9月30日也未前来办理手续。一天下午,邓先生接到银行电话,称王某想把500万元由定期转为活期并立即取走,但因未提前预约未能成功。察觉不妙的邓先生马上要求退还60万元服务费,但对方以邓先生违反了合同中“贷款只能用于项目建设,不得用于流动资金”的规定,拒不退还服务费。就这样,邓先生不仅没有成功贷款,反而被骗60万元,于是立即报警求助。

侦查:“套路贷”诈骗团伙现形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经济纠纷,事主只能通过协商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民警经过仔细梳理,发现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

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广州的这家投资公司近期至少办理了8宗类似的质押担保业务,但事主无一例外都无法贷款,且服务费均被占有。而就在调查的过程中,500万存款也被王某取走,这也更加印证了民警的判断。

经过专案组抽丝剥茧、层层推进,一个以办理质押担保贷款业务为名,实施“套路”诈骗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在掌握大量证据后,专案组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11月27日展开收网行动,派出多组警力奔赴北京、广州两地开展抓捕,成功抓获张某、王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共扣押涉案车辆6辆、银行卡106张、电脑20台、手机21台、合同及融资协议等多份,冻结涉案账户117个,冻结涉案资金约3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已有11人被批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揭秘:合同藏玄机处处是陷阱

经查,该团伙以北京和广州作为据点,成立了多间投资公司作为幌子,其法人代表张某等在明知自己没有长期担保资金能力的情况下,与多名事主签订担保协议,并在签订的合同中故意设置陷阱、制造障碍,让借贷的事主无法履行合同导致违约,从而非法占有服务费,初步调查全国各地受害人达30余人。

办案民警介绍,其中的一个陷阱是在协议里约定贷款用途,被害人无法满足时即认为被害人违约。例如,邓先生签订的《质押担保服务协议》中,犯罪嫌疑人刻意写明贷款“不得用于流动资金”。而根据已调查银行的管理规定,市、区级银行只能与借款人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目贷款只能到省级银行审批。因此,邓先生从一开始就无法满足协议规定。

冻结涉案账户117个

另一个陷阱是在协议里约定受害人办理各种手续的期限,一般为3至10个工作日,超过办理期限即认为被害人违约。双方约定了在存款资金到账后,邓先生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备项目贷款手续,否则就算邓先生违约。实际上,银行对贷款方进行资格审核、授信需要一段时间,在短时间内难以完成。即便银行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核,嫌疑人也会以种种理由拖延办理贷款手续,到了期限后就将责任推给事主,借此机会吃掉贷款方的服务费。

“其实就是利用客户不太懂银行业务,通过在协议里设置陷阱,让贷款方在银行贷不了款后,认定是贷款方违约,诈骗贷款方的服务费。”办案民警介绍。

嫌疑人供述,为制造假象迷惑贷款企业,会按照约定在银行开好存单,使事主放松警惕,骗到服务费之后立即撤资走人。

此外,犯罪团伙对空壳公司进行了精心包装,不仅租用一线城市中央商务区豪华办公楼,公司老总日常还穿奢侈品牌服装、戴名表、开豪车,目的是为了使事主相信其实力。

由于合同条款对贷款方不利,大部分事主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而当部分事主发现被骗上门理论时,该团伙成员就通过威胁、恐吓甚至殴打的方式吓退事主。事主郑先生和员工到广州某投资公司想讨回款项时,就被人殴打。事主林女士上门讨回款项时,一个很凶的男子用言语威胁将其赶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高明公安按照上级部署,严打“套路贷”等涉黑涉恶犯罪行为,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民警提醒,企业或者个人在合同签订时应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律师或专业人士咨询,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并保留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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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田恩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