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赵燕华
广东省东莞市于近日宣布,从今年3月1日起, 买家在楼盘认购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也就是说,以后大家在东莞买房也可以像在网上购物时一样,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
据悉,目前,东莞也是国内目前唯一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而这个规定,对于开发商而言,甚至对于整个楼市而言又将带来何种影响?
签订之日起
两个自然日内可退定金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和东莞市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全新的认购书范本将于3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
根据《通知》,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下同)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退还。
开发商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购房者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有权解除本认购书。购房者解除本认购书的,开发商需要双倍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定金。
此外,若根据认购书条例,若开发商在购房者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虽然目前规范认购书不是强制开发商使用,但东莞市住建部门表示,将要求开发商统一使用新的《认购书》范本,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来鼓励开发商,如果不使用,将享受不到行政部门管理上的放宽措施。
开发商营销套路要变了
对于购房人而言,“反悔期”的推出自然受到欢迎,而开发商们就未必高兴得起来,尤其是做房地产营销口的从业人员心里很清楚一个事实,就是有一半以上的房子卖出去往往就是靠“逼定”,一旦买房有了“反悔期”,房地产营销的套路很可能要重新调整了。
广东一家上市房企营销负责人坦言,“后悔期”的设定,对于开发商的饥饿营销策略打击比较大。行内通行的做法是,根据排卡预订人数来制订一个“开盘售罄”的假象,以便更多的买房人受此刺激,加入买房大军。因此,东莞这个“反悔期”政策一旦向全国其他城市推广,对于开发商的营销策略,以及快周转的公司战略,都将产生一定影响。
而在知名财经评论人叶檀看来,东莞新规意味着,以后买房也可以像网购一样,享受指定期限的无理由退货了。“看来目前东莞楼市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
房企“无理由退房”
不等于东莞“无理由退房”新规
早在2015年,恒大集团就宣布全国所有楼盘全面实施无理由退房。凡购买恒大所有楼盘住宅的客户,履行《楼宇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各项义务,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无《理由退房协议书》之日起,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任何时间,均可无理由退房。
去年12月,南京也有楼盘推“无理由退房”。只要满足退房条件的业主不满意,就可以无理由退房,除了退还房款,还能获得一笔年息8%的补贴资金。按照该楼盘在售最大面积142平方米计算,到交付时退房,最高能拿27万多补贴!
不过,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执行会长韩世同认为,房企推出“无理由退房”,是对自己的房子有信心,给业主一颗定心丸,最终目的还是吸引购房者来买房。而东莞推出的“两天无理由退房”的新规,是站在购房者的利益上,对开发商进行约束从而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此次东莞“两天无理由退房”的新规的出台,意味着买房也有“后悔药”吃了,相信会赢得不少购房者的掌声。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羊城晚报资料图
责编 | 樊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