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山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
2019-01-03 22:36 羊城派 原创

文/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单启怡 肖欢欢

羊城派记者3日从中山市环保局获悉,2018年,中山市环境空气6项主要监测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大气环境综合指数比2017年下降9.6%,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

根据市环境监测站初步统计,2018年,中山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其中优为155天,良为157天,轻度污染41天,中度污染10天,重度污染2天,达标天数312天,达标率为85.5%,较2017年上升7.4个百分点。环境空气6项主要监测指标浓度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PM10、PM2.5和NO2的平均浓度分别为45、30和3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8.2%、9.1%和11.1%。大气环境综合指数3.76,较2017年下降9.6%,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2018年,中山市空气质量月度排名4次进入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十。

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4月20日,中山印发《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进一步将全市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成为全省首批全区域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的地市。2018年完成整治锅炉205台,达到省下达的年度目标要求。

中山还建设“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执法等精准监控,实行“技防”与“人防”相结合,全面提升全市污染天气预警管控能力及响应速度。2018年,已完成首期100个微观站建设,对主要污染传输通道、重点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实施布点监控。二期项目已完成招标和合同签订,计划在2019年上半年再建设200个空气质量微观站点,实现中山市网格化监测范围全覆盖,建成大气环境管理“天罗地网”。

来源 | 羊城派
题图 | 视觉中国(文图无关)
责编 | 杨逸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