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春运前全部完成整改
2018-12-24 20:46 羊城派
深圳交警春节前开展“百日安全行动”

文/羊城派记者 宋王群

24日,记者从深圳交警局获悉,即日起至2019年2月4日,该局将开展“百日安全行动”。在持续强化交通违法“十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交警介绍,行动期间,将加强辖区内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和国省道交叉路口、城市桥梁隧道、高架道路、环路及快速路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会同交通运输、住建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整治,整治完成前要在隐患路段前端增设标志设施,加强预警提示。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隧道等危险路段隐患。针对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问题,会同各区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落实“一隐患一方案”治理,全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2019年春运前全部完成整改。健全完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对107国道等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梳理分析,报请市交安委办挂牌督办,强力推进综合治理。

交警还将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清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实现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五个100%”。紧盯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视廓不全、防护不足、非法改装”问题,依托车辆登记审验环节,重点查验车辆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重点检查车辆制动系统、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GPS动态监控装置等关键部件,同时,加强路查路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交警将强化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按照事故深度调查“三个全部”的要求,对每一起亡人事故、每一起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性死亡责任事故开展深度调查,严格追责。对符合规定的生产经营性死亡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报请各区安监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牵头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加大对问题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以严厉追责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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