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18日发文宣布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自2016年9月30日开启新一轮楼市调控以来,菏泽成为全国第一个取消限售政策的城市。 (邱宇)
菏泽市还表示,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对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不再监管,其它企业在现有的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一半执行,最低可放宽到监管额度的10%。
菏泽是于去年11月出台限购令的,在当时出台的政策中,菏泽还提出了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及时协调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机构组织金融机构完善辖区内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求,同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来源 | 中新网、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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