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揭牌!深圳第“10+1”区探索“飞地”新模式
2018-12-16 14:56 羊城派 原创
今后合作区的经济社会事务将由深圳全面主导

文/羊城派记者 李天军 宋毅

16日上午10时许,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式揭牌。当天上午,中国共产党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揭牌仪式举行。这代表着合作区的经济社会事务将由深圳全面主导,正式成为深圳第“10+1”区(深圳10个区和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合作建立的飞地园区众多,达3000个左右。飞地园区模式和发展路径雷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有业内专家表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从顶层设计上敢于突破条条框框,真正构建起务实管用的体制机制,从而解决利益分享、跨界治理、行政区划等深层次的问题。

在顶层设计上,该地7年来在体制机制的探索和实践,可谓凝聚着智慧的结晶,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从2008年成立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园,到2011年扩容升格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到2017年调整由深圳全面负责建设管理,再到今天的正式揭牌,深汕特别合作区正走的是一条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合作、协调发展的制度化创新的新路子。

记者获系,此前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委托深圳、汕尾两市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也就是说,此前合作区是深圳、汕尾两市共管,而根据体制机制调整方案,今后合作区的经济社会事务将由深圳全面主导。

作为深圳的第“10+1”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只是拓展了深圳的发展空间,同时在国内具有标杆意义,为打造先富帮后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生动范例和创新典范。2018年,合作区预计全年生产总值完成51.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8亿元。可以说,合作区从原来汕尾最为偏远、最为落后的区域之一,正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产业初具规模、城市配套持续提升、各项事业迅猛发展的日新月异的全新产业新城和滨海新区。

此前,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有关领导就曾了解合作区在区域合作管理、产业共建、利益共享方面的创新做法,予以了高度评价,认为合作区很多探索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并将合作区有关做法吸纳进了中央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7〕922号)文件的制定中。

此外,国家发改委、最高法、最高检等中央部委,黑龙江、福建、广西、西藏、新疆等兄弟省市都来合作区考察交流,他们纷纷表示深汕特别合作区在全国“飞地经济”发展中,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敢闯敢试,探索在先,成效显著,不少实践经验很值得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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