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公告
×停止×
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
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并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召回已上市销售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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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召回的药品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均为复方感冒药,其中的“特”指的是含有药物“特非那定”。
特非那定 为抗组胺药,与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属于同一类药物,主要用于缓解打喷嚏和流涕等症状,与扑尔敏不同的是,由于其不容易引起嗜睡,在过去被广泛应用。
由于被证实具有较为明确的心脏毒性,而且以上两种复方感冒药为非处方药,患者无需医生处方即能自行在药店购买,存在较大风险,因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发出以上公告。
其实,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在近年已经很少使用,除了以上两种复方制剂,我们更应该关注目前使用量较大的复方感冒制剂,特别是用在儿童身上时。
“复方”,对于化学药品而言,是指该制剂含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成分。市面上很多非处方的感冒药都是复方制剂,我们就以上述这两种药品作为例子:
从药品名字中可以分解出所含有的各种成分。
特非那定上面已经说过,伪麻黄碱为鼻减充血剂,具有选择性的收缩血管作用,能缓解鼻咽部黏膜充血、肿胀,减轻鼻塞症状。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均为解热镇痛药,用于缓解感冒引发的发热和疼痛。
由于复方制剂成分多样且复杂,非专业人士很容易在合用多种药品时药品出现重复,造成药物过量。
市面上还有不少种类的复方感冒药,其中不乏专门为儿童设计的品种,如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因含有金刚烷胺,故1岁以下儿童禁用)、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
其实,对于普通感冒,尤其是小儿感冒,以病毒感染多见,其中以鼻病毒最常见(30%~50%),其次为冠状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副流感病毒等,除流感病毒外,对于其他引起普通感冒的病毒尚无抗病毒疗法。
普通感冒 具有自限性,特征为不同程度的打喷嚏、鼻充血和流鼻涕、咽喉痛、咳嗽、低热、头痛以及不适。
复方感冒药 里各种成分仅是针对感冒症状的对症治疗,所谓“吃了药一周能好,不吃药7天也能好”。而且,由于婴幼儿肝、肾发育尚不完善,对药物的清除和排泄较慢,这种“大包围”式的用药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另外,各种复方感冒药中成分类似,若服用多种,容易药物过量而造成危险。
●<6岁的儿童:除了解热镇痛药之外,应避免使用各类感冒药(包括抗组胺药、减充血剂、止咳药、祛痰剂、黏液溶解药物,以及这些药物的复方药物。)治疗普通感冒。
●6-12岁的儿童:除了解热镇痛药之外,尽量不要将各类感冒药(包括抗组胺药、减充血剂、止咳药、祛痰剂、黏液溶解药物,以及这些药物的复方药物。)用于6-12岁的儿童。
●≥12岁的青少年:减充血剂可缓解鼻部症状。
对于>6岁的儿童,如果感冒症状明显(影响了日常生活和睡眠),父母可选择单一成分的非处方感冒药按说明书规定剂量服用或到医院就诊。
对于普通感冒最初几日中由发热引起的不适,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大于3个月的儿童)或布洛芬(大于6个月的儿童)进行治疗,注意不要同时使用复方感冒药,以避免使用多种含有相同成分(如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引起药物过量。
本年度药品监督管理局警示汇总
最后,我们来盘点一下今年以来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儿童感冒用药都发出了哪些警示:
总局关于修订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11号)
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
总局关于修订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30号)
说明书中【用法用量】修改儿童用法为“3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每次0.4g,每日两次,不超过60天。”,并在【禁忌】中注明“3岁以下儿童禁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柴胡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26号)
说明书中【禁忌】中注明“儿童禁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多潘立酮混悬液等5个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的公告(2018年第28号)
根据企业申请,小儿伪麻美芬滴剂(商品名“艾畅”)的注册批准证明文件被注销,即不再生产销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双黄连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31号)
说明书中【禁忌】中注明“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禁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含可待因感冒药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63号)
说明书中【禁忌症】和【儿童用药】均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
关于修订蒲地蓝消炎片(胶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公告(2018年第82号)
蒲地蓝消炎片和蒲地蓝消炎胶囊的说明书中【注意事项】中注明“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药学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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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方医院临床药师公众号
微信编辑:许诗园
主办:南方医院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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