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广州番禺家中,一方在千里之外杭州,原被告“隔空”网上开庭。10月25日上午9时45分,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第一案敲响法槌,广州市民郑先生因天猫超市所宣传的限时抢购活动没有兑现,将天猫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天猫公司向郑先生赔偿1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相关链接:《第一槌敲响!广州互联网法院首案开庭并宣判:天猫公司赔偿1元》)
近日,判决正式生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从立案、送达、开庭到宣判,该案仅用了15天,从始至终原被告未去过一次法院。
广州互联网法院
是如何实现全流程线上诉讼服务?
立案| 自动关联,提醒应诉
今年7月8日,郑先生发现天猫平台一款婴儿纸尿裤促销信息,称7月10日0点开始团购活动。郑先生将5箱纸尿裤加入“购物车”,但熬夜到凌晨,却发现商品不能支付,团购开始时间变为10日10时。等到10时,再次打开天猫客户端,却发现该优惠已经取消。郑先生决定起诉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郑先生立案所使用的是广州互联网法院的网上诉讼平台:
☝点击上图进入网站
法院工作人员演示了平台操作:打开官方网站,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点击“原告起诉”,系统跳转至“选择起诉的纠纷类型”,选择“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系统会提供购物平台选项。选择好之后,即可填写相关信息。
操作详情请点击图片查看
10月11日中午12时许,广州互联网法院收到郑先生的立案申请,诉请天猫赔偿损失1元,并赔礼道歉。法院经审查后予以受理,当天下午,天猫公司代理律师即在平台上进行了答辩。
承办法官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侯向磊:平台会保留参与过诉讼的当事人联系方式,天猫公司信息已在平台保留,所以立案后,系统自动关联了天猫公司,并第一时间发送信息提醒应诉。
质证| 原被告、法官组了“聊天群”
立案完成后,案件进入到举证质证阶段。为解决举证质证程序的痛点和难点,广州互联网法院专门开发了线上证据交换平台,免去当事人往返法院的不便。平台自动发送通知短信,提醒各方及时举证。当事人进入平台点击举证模块,即可自助上传证据材料。
“整个界面很像一个原告、被告和法官组成的微信‘聊天群’,原被告提交的证据信息即时呈现、‘群内’共享,还能根据需要选择视频方式交流辩论。”侯向磊介绍,当事人看到证据后也不必立即回应,可以灵活安排时间错时质证,从而针对每份证据发表更详实的意见。
线上证据交换平台向各方当事人发送通知短信
对于已经与广州互联网法院完成原始数据对接的电商平台,当事人只需输入订单号,系统就能自动提取并导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订单记录、交易快照等信息,当事人可直接从中选取作为证据提交的信息。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证据来源可溯、过程可查、结果可信。(相关链接:《在线送达、自助举证!广互“线上证据交换平台”带来技术破壁新体验》)
开庭|“隔空”判决,程序严谨
来源:广州互联网法院 南方都市报
编辑:利玥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