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记者今天(11月21日)从广东检察机关公开发布的消息中获悉,日前,广东省河源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梁国华(副局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国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梁国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国华利用其担任河源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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