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好“汪星人”,这些“铲屎官”有的赔钱,有的坐牢......
2018-11-20 22:26 羊城派 原创
未对犬只加以看管,几乎是致使法律诉讼的主要原因

羊城派记者 梁怿韬 宋昀潇

没看管好自家犬只,致犬只失控攻击他人或者其他犬只,这样的“铲屎官”要负哪些责任?羊城派记者11月20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整理出2011年至2017年,经广州各级法院判决并公开的涉及犬只攻击的各类判决书共11份。发现在司法介入下,所有不负责任的犬只主人或实际饲养人均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通过梳理这11份判决书,记者发现未对犬只加以看管,几乎是致使法律诉讼的主要原因,在判决书中,不论是小巧的博美犬还是中大型牧羊犬,均具有攻击人的可能,还有市民因为犬只,还引发打斗最终负上刑事责任。

没拴绳的狗撞伤人,主人被判赔27.8万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用犬绳牵领犬只。根据公开的案例,不仅是户外活动,只要是没有牵绳没有看管好,“汪星人”可能在任何时刻都具攻击性。

2017年6月1日,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箕路邓岗小区,男子温某正带着两条拉布拉多犬在小区内散步,虽是两条大型犬可温某并没有为两条犬拴上狗绳。正巧此时女子刘某骑着共享单车经过温某与其狗,不知为何其中一条拉布拉多忽然追逐刘某,并重重地撞向刘某,刘某躲闪不及直接倒地当场腰椎骨折。后经司法鉴定,刘某达到了轻伤一级,九级伤残。为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作出判决,温某需赔偿刘某总计278244.2元的判决。

通过对11单案例进行分析,记者发现,明确提及“无绳狗”的,占了9单。

一人养多犬,易生隐患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从公开的案例上,不乏涉事市民养犬超过一只的。有的犬只在“涉案”后,会遭到公安机关的没收。

像是白云区白云花园住户关某,便于2011年11月23日牵着三条犬在小区遛狗。其中一条犬咬伤小区环卫工林某,后被法院判决赔偿林某各种费用3433.33元。

2014年12月18日,在广州市花都区富豪山庄小区,男子叶某与往常一样,带着一条小型贵宾犬在小区遛狗,作为狗主的叶某并未想到给贵宾拴狗绳办狗牌。可巧小区住户王某在自家养了一条边境牧羊犬与一条萨摩耶犬,看到贵宾犬,萨摩耶像是发了疯,从并未关好的家门口冲出,一嘴穿透贵宾犬咽喉致其死亡,边境牧羊犬也紧随其后,对贵宾犬展开攻击。后经调查,按照规定,一户只能登记饲养一犬,可王某的边境牧羊犬与萨摩耶犬竟然均有狗牌,原来王某是借邻居陈某名义登记饲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6月15日对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裁定王某赔偿叶某贵宾犬损失2240元,犬只价值鉴定费1400元,邻居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王某变相一户饲养两犬,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还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萨摩耶犬,罚款2000元。

不少狗主或许会说,两单案例并不能说明多养狗就一定会出问题,但记者发现,11单案例中涉及“超标养犬”的便有4单。

为“汪星人”出气,“铲屎官”入刑了

有的犬只攻击事件,可能涉事的人并未因犬只攻击而受伤。但当“铲屎官”们要为“汪星人”出气时,却付出刑事代价。

2014年6月17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禺东西路男子戴某在夜跑期间路遇陆某携带两条无牵绳白色犬只。两条白色犬只均无佩戴口罩对着戴某一阵狂吠,戴某因此与陆某产生口角,继而拳脚相加。在殴打过程中,戴某面部多处受伤,事后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警方到场处理后,戴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陆某则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这还没有结束,在随之而来的民事诉讼中,陆某被依法判赔偿戴某2744.2元。

更血腥的还在后头,2017年5月31日,因双方饲养的犬只打架,简某在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桥山村竹园中街夜市摆摊期间,挥刀将荣某和朱某捅伤。两名被捅伤者一人轻伤二级,一人重伤二级,简某自身亦轻微伤。捅伤后简某趁夜逃离现场,直到第二天凌晨方去公安机关自首。事后,简某家人向两名被害人105000元,但法律对简某的惩罚还未结束,2018年1月5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简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

“大狗”才具攻击性?未必!

在不少市民观念中,高大威猛的大型犬才极具攻击性,事实上很多外形娇小可爱的小型犬,攻击人时杀伤力也极强。

2015年9月9日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一栋住宅楼中,年仅3岁的男童谢某遭住户梁某所饲养的蝴蝶犬攻击致伤,事发时,他不过在与父亲等候电梯。2017年1月2日,男子苏某行经广州市番禺区某小区公共空间时,遭女子杨某饲养的“小土狗”跃出攻击。后经调查虽然“小土狗”有拴狗绳,可依然将苏某咬伤。

小型犬性子极烈,对待同类时更能下狠手。家住广州市海珠区新凤凰牌坊附近的居民黄某,未看管好自家比特犬,致使其冲出家门失控暴走,在街头比特犬遇见一条被主人牵引的博美犬立刻开启猛烈攻击,致使博美犬受重伤,并于一周后死亡。2015年12月28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财产损害赔偿”作出一审判决,黄某需赔偿李某博美犬治疗费、博美自身价值、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4409.5元。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吕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