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在莞养犬将有法可依
2018-11-16 17:46 羊城派
《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纳入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预备项目

文/羊城派记者 文聪

15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东莞市2019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东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一2020 )》、《东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办法》等一批重大事项。      

    

明确养犬主体责任及管理职责

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下称《规章立法计划》)、《东莞市2019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下称《立法计划建议》),确定一批规章立法计划和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拟作为市政府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由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因此《立法计划建议》将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

拟纳入《规章立法计划》的制定项目和预备项目共2件,分别为《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拟纳入《立法计划建议》的建议审议项目2件,则分别为《东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议预备项目1件,为《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

据了解,随着东莞市养犬人士逐渐增多,犬只吠声扰民、犬类袭击市民、随地大小便,家犬被遗弃流浪引发狂犬病疫情等问题时有发生,直接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现有犬类管理主要依据《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等上位法,但规定不够细化明确,缺乏可操作性,未能满足东莞市犬类管理实际需求。通过制定《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进一步强化犬只管理,明确养犬主体责任及部门管理职责。

         

到2020年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会议还审议通过《东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完成省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出现拐点并持续改善,实现环境质量状况、绿色发展水平、环境治理能力有力提升,为2022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美丽东莞奠定坚实基础。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到2020年,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全市优良水体比例明显提升,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7.1%;水环境功能区劣V类水体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重污染河流水质明显好转。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各项主要大气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

    此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方面,到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相对于2015年分别减排20%、18.2%、11.3%和8.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相对于2015年减排3.74万吨。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