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力量在国家战略下发展壮大

慈善力量在国家战略下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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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转型升级,新事物层出不穷。过去的一年,慈善力量积极投入脱贫攻坚的国家战略中。


  脱贫攻坚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关乎国家发展大局,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我国社会组织超过77.3万个,其中相当部分是慈善组织,它们纷纷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参与脱贫攻坚:民政部主管的48家全国性社会组织与江西遂川、莲花两县就脱贫攻坚工作召开了供需对接会,除进行项目援助外,还对两县7000余户贫困户一一对接帮扶……


  很多慈善组织调整既有工作规划,将资金和项目向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倾斜,令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受益,提高了深度脱贫的精准度。以爱佑慈善基金会为例,其医疗救助项目加大对“三区三州”患病儿童的资助力度,对建档立卡户实施全额资助,对特殊贫困患儿采取提高资助额度,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共救助“三州三区”患儿601名,累计支出救助金额超1000万元。


  在脱贫攻坚中,慈善力量不仅增强了与国家一起同呼吸、共命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且在跨领域、跨地域的交流中,汲取营养,开拓创新,蓬勃发展。


  一方面,跨地联动对口帮扶过程中,先进省份的慈善组织不仅带来了项目、资金,还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对于当地慈善组织而言,这是难得的交流、学习与提升的机会。


  另一方面,为了脱贫攻坚这个大目标,不同领域、不同职能部门打破壁垒,创新机制,为沉疴顽疾找到了疗愈之法。众筹善款的使用问题一直是为人所诟病,湖北省慈善总会在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的指导和支持下,发起实施“慈善医疗众筹”项目,杜绝提现的善款监管模式,彻底规避了诈捐、骗捐等非法行为,充分保障了资金安全。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这为慈善组织提供了新的机遇。


  未来,慈善组织参与乡村建设不仅要从产业、经济手段入手,还要深入社区、乡村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全面整合资源,用系统思维、整体性的解决方法来服务中国乡村振兴。


  这是机会,同时也是挑战:慈善组织能否满足改革深化、治理转型等快速增长的结构性需要?这需要的不仅仅是某一个高效透明的慈善组织,而是慈善界的全局性思考与战略性规划。首先,如何加强行业中介、行业数据库平台、行业媒体网络等慈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慈善公益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其次,如何突破公益圈子,形成产学研社工商的平台型思维以及共同协作的行动。


  国家战略不但给慈善组织、慈善力量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重量到重质的大格局转变中,中国慈善也要思考自己的发展路径。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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