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的珠江禁渔期结束,广东渔政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宗
2018-07-25 21:03 羊城派
广东省渔政总队公布了禁渔期的执法情况↓↓↓

文/图 羊城派记者 许悦 通讯员 粤渔政

今年的珠江禁渔期,比往年足足增加了两个月。今天(25日)广东省渔政总队公布了禁渔期的执法情况:禁渔涉及全省17个地级市,禁渔渔船11571艘,共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3041.2公斤,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宗。(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根据农业部的部署,今年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由原来的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调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足足增加了两个月,涉及广东省禁渔区域包括广东省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

禁渔期间,全省渔政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17869人次,船艇4039艘次,车辆2667辆次,组织统一检查行动2907次;查获违禁捕捞船133艘次,查获电捕鱼器具446套,电鱼案件(背包式电鱼)233件,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3041.2公斤,罚款26.35万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5宗,123人。

为提升执法力度,全省渔政队伍严格落实“江上查、港口堵、市场管”的措施,推行管辖水域和渔船网格化监管,实施分片分船分人管理,水陆执法巡查和渔政船驻守传统集中作业水域相结合,开展日间清查和夜间伏击,压缩违规偷捕作业空间;严控渔村、渔船停泊区,掌握船主信息、监控禁渔船动态,及时追查离场渔船;严把江鱼购销点、沿江餐厅等源头,倒逼禁渔船依法落实禁渔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规偷捕,尤其是严打使用“三无”船舶电鱼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禁渔期秩序和广大渔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羊城派
责编|魏礼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