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广东再出新招。4月28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向省委网信办、省委金融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等省直党政机关核发办公用房分配使用证书。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展怀出席活动,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活动。
此前,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式印发实施《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实施细则》。该细则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明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代表省政府拥有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基底和院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规定履行集中统一管理职能;省直党政机关作为使用单位,依法合规负责本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安全管理、维修维护等工作。
本次核发的分配使用证书,厘清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使用单位之间的权责义务。对使用单位而言,它相当于一张办事“通行证”,可用于办理法人登记、集体户籍、大中修项目施工许可等事项,大大简化了繁琐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权属清晰是办公用房分配使用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着力推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办公用房“权属不清、底数不明”的问题。“我们基于前期权属登记成果,与有关单位签订分配使用协议并颁发分配使用凭证,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层面进一步明确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达到了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的目标,是以法治化思维提升办公用房管理效益的一项有力举措。”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说。
今年的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效益。活动现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局正举办2025年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专题培训班,面向来自全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超百名资产管理岗位干部,深入解读新近印发实施的《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并对广东智慧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使用操作进行讲授,增强省直单位新时代资产管理法治思维和专业能力,共同提升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近年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着力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资产基础管理方面,深入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产核查,全面摸清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底数,并纳入动态监管体系;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于“十四五”期间创新构建“1+1+N”资产管理政策制度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并建立了“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主管部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监管体系;在管理手段方面,紧扣资产管理需求,建设广东智慧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开发资产台账、业务办理、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公物仓等17个功能模块,充分运用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新技术赋能资产管理;在盘活效益方面,加大省直单位闲置土地、房产收回统管工作力度,采取集中储备、统筹调剂、市场经营、转让、置换等方式盘活利用,资产运营收益不断提升。
文|记者 丰西西 通讯员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图|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供图
羊城晚报·羊城派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