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5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刊登公告称,杨紫与被告刘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刘某系“追瓜少年阿飞”的注册者,其在直播时称“杨紫有男友”“跟她住一个小区”。

经查,被告刘某通过直播发布相关言论涉及杨紫私生活,窥探艺人婚恋情况,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内容缺乏事实依据,且系盈利性行为。

法院判决,刘某需在涉案账号主页置顶位置向杨紫赔礼道歉,并赔偿杨紫律师费合理支出3000元。上述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致歉义务,杨紫申请强制执行。

另据九派新闻报道,近日,一律师事务所发布知名艺人杨紫女士名誉权纠纷案胜诉通报。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王超律师代理的杨紫女士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系列案,近日由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裁决,侵权人需向杨紫女士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相关判决书均已生效。

代理经过:2023年11月7日,快手用户“追瓜少年阿飞”(刘某某)通过快手平台发布关于杨紫女士婚恋的不实信息,并造成恶劣影响,法院采纳本所代理意见,审理认为刘某某的行构成对杨紫女士名誉权的侵犯。

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微博用户“烟k印”(邱某某)在微博上多次发布恶意言论贬损杨紫女士,并附有杨紫女士肖像,法院认定邱某某的言论侵犯了杨紫女士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每一个网民在网络空间中都是参与者、建设者,也是受益者和守护者。我们呼吁社会各界携手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尊重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和人格尊严,努力杜绝不当言论给他人造成的伤害。

公开资料显示,杨紫,1992年11月6日出生,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2002年,因出演古装历史情感剧《孝庄秘史》开始崭露头角。2005年,因主演情景喜剧《家有儿女》的夏雪被观众熟知。之后,杨紫还出演《战长沙》《欢乐颂》《亲爱的,热爱的》《长相思》《国色芳华》等多部热播影视剧。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极目新闻、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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