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2020年10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发布以来,深圳获得的又一个“政策大礼包”。

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到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再到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闯关改革深水区,为何总是深圳“探路”先行?

从时间节点上看,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我们常说,关键之年当有关键之为。在这一关键节点,“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被赋予新任务新使命,正向外界宣示了中国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信心。

深圳再为改革创新“探路”,首先意味着上一阶段的试点成果得到了充分认可。近年来,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涌现一批鲜活案例和好做法,形成了一批重要改革创新成果。2022年、2023年、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三年发文推广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累计48条深圳经验走向全国,为各地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这一试点的意义在于以点带面,形成改革联动效应和放大效应,推动改革的整体进程。

深圳再为改革创新“探路”,也意味着新一轮综合改革试点要“再升级”。细看《意见》6项、15条举措,“改革”出现了28次,“探索”出现了21次,“创新”出现了14次,“深化”出现了14次。这些高频词释放出鲜明的信号:要在制度型开放、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治理模式等方面推出一批探索性举措,继续发挥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从现实发展来看,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拓展粤港澳合作新途径、新场景、新载体,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都是深圳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要通过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为深圳的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也为全国各地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为改革创新“探路”,深圳再立潮头,这是历史逻辑与时代使命的交汇。当改革走过千山万水,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和挑战性也更加凸显。深圳的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没有完成时,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方能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文案|李妹妍

出镜|姜雪媛

拍摄|姜雪媛

剪辑|姜雪媛 实习生 张运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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