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式发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号牌分“白底黑字”和“黄底黑字”

《办法》明确,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号牌分为白底黑字的个人号牌和黄底黑字的专用号牌。  

初次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交验车辆,并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记载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电动自行车不符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被盗抢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的;更换电动机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变更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地级以上市管辖区域的。

《办法》细则“知多D”

Q:申请号牌要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当日内审核提交的证明、凭证,查验电动自行车外观形状、整车编码、外形尺寸、重量、最高设计车速等技术参数,车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Q:登记号牌要参与相关学习吗?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二小时。

Q:非法改装电动车去登记会怎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登记时发现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与产品合格证的数据不一致,或者有非法加装、改装、拼装情形的,应当将相关生产经营行为违法线索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告知车辆所有人可以依法维权。

Q:号牌丢失了怎么办?

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损毁的牌证,重新确定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

补领、换领牌证的,原牌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Q:加装固定儿童安全座椅要变更登记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加装符合标准的固定儿童安全座椅、信号装置、后视镜等;

  (二)更换鸣号装置、反射器、支架等配件;

  (三)粘贴不影响整车颜色的贴纸。

Q:车被偷了要去相关部门登记吗?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情况,在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

Q: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了,要变更登记吗?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Q:电动自行车报废了,要注销吗?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一)电动自行车报废的;

  (二)电动自行车灭失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情形。

  电动自行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号牌、行驶证作废。

文|记者 邹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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