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一则交通事故情况通报,让很多人深感痛惜和错愕:7月1日11时许,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3人受伤。经初步查明,肇事司机陈某因低头看手机导致车辆失控,引发交通事故。目前,陈某已被警方控制,排除酒驾、毒驾嫌疑,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驾车时低头看手机是危险行为,相信没有人不知道。然而,这起事故还是大大超出了很多人对这种危险行为的既有认知——仅因低头看手机导致车辆失控,造成“3死3伤”的惨重后果,这样的“代价”实在是过于沉重了。如此严重后果,理应让所有开车“低头族”猛醒。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驾车时看手机的行为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突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它让驾驶者分心,直接影响驾驶员的观察力、判断力、反应力,不仅将个人暴露于高风险之中,也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如前几年就有公开报道显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因“低头族”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有上千起判例。而在日本,2024年共发生了136起因驾驶时使用手机而导致死亡或重伤的事故。
按理说,驾车时禁止玩手机的必要性以及关于这一行为的危害性,无需讲太多的“大道理”。这种行为对应的交通安全风险是不言自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也即它本就是违法行为。然而,在现实中,这一现象还是很是普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在智能手机时代,手机之于个人的吸引力大大增强,“刷手机”的个人习惯已经非常普遍和顽固,以至于很多人在驾车时都没法真正“拒绝”。而还有一部分人出于侥幸心理,使得“一边开车,一边用手机处理信息、打电话”似乎成了一种新的“驾驶技能”。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在驾驶时“刷手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私密性”,若不是发生事故,这种危险行为其实很难受到有效监督,而主要靠个人自觉。
明晰了开车“低头族”出现的原因,要遏制这一危险“陋习”,也就得对症下药。比如,关于弱化侥幸心理,有必要加大相关交通事故案例的宣教,特别是在驾驶员培训阶段,应考虑着重增加相关的安全教育内容,真正让“驾车玩手机是拿生命在冒险”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此外,相关执法力度也应加大。像一些地方近年来就专门新增了对驾驶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的抓拍点位。同时,也可考虑通过修订相关法规,加大对开车“低头族”的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这类危险驾驶行为的违法成本。而一些公共交通车辆的驾驶员,更要做好严格的职业安全教育,并鼓励乘客监督举报。
就当前智能手机的普及力度以及社会对手机的使用习惯而言,要有效减少开车“低头族”,显然无法一蹴而就。一如此前对酒驾的治理一样,既需要社会认知真正与该行为的严重性质相匹配,又离不开相关立法、执法的跟进,如此才能产生更强的震慑力和约束力,从而真正压缩侥幸心理。
还要指出的一点是,交通体系中的“低头族”并不仅仅是指向驾驶者,也还包括行人。如之前“上海低头族行人变交通新隐患”就一度登上热搜。而为纠正斑马线“低头族”现象,国内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这些都提醒,作为交通参与者,无论是手握方向盘,还是一般的路人,都该拒做“低头族”。归根结底,这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希望这次的惨痛教训,能让更多“低头族”真正抬起头来。
文|朱昌俊(资深媒体评论员)


羊城晚报·羊城派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