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采访设备被砸!中国记协微信公众号刊文称,今天,湖南媒体发布一则视频称,市民举报在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买到疑似不合格产品,记者实地采访过程中遭企业负责人阻扰。视频画面显示,一男子从记者手中抢过摄像机重摔粉碎,并试图抢夺记者手机。
从相关报道可知,涉事男子为湖南丰旭线缆有限公司负责人。事发时,此人抢夺摄像机,高高举起,狠狠砸下,从“摄像机瞬间被摔成碎片”等表述看,可知此人的嚣张。
此事起因是,有消费者从涉事公司购得电缆,但检测发现,该电缆不仅低于国家推荐标准,也并未达到该公司提供的企业标准。从常情常理看,媒体面对消费者求助,履行监督职责是分内事。
面对媒体的正常监督,涉事公司不应阻挠,更无权施暴。哪怕再排斥,也不能砸坏记者的采访设备。正如中国记协所称,“采访是记者的权利”“正当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
后续报道显示,涉事男子接受采访时承认“确实是冲动了”,还表示“不能违法”。问题是,砸坏采访设备,不仅仅是违法的事。据报道,多台机器被砸坏,价值超四万元。有律师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为5000元以上,该行为已涉嫌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此外,涉事男子还推搡记者,试图抢夺记者手机。
如此种种,都意味着该男子应承担法律责任,而不能用“确实是冲动了”来为自己辩解。
目前,警方已介入。相信法律会给受害者一个交代,也会给公众一个说法。在期待后续的同时,还需追问:谁给涉事男子砸坏采访设备的权力?推搡记者,底气何来?
新闻记者的正当采访是职责所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凡对舆论监督稍有了解,就不会砸坏采访设备;但凡对法律稍有敬畏,也不会如此猖狂。此前,有人殴打记者被惩处。殷鉴不远,涉事男子为何仍视法律为无物?
所售电缆被指不达标,那就交由第三方鉴定,抑或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本来是一件电缆是否达标的事,而砸坏采访设备,则变成了触犯法律的严重问题。激化矛盾,何苦来哉?
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这是新闻媒体的责任。记者正常采访承载着真相的重量,舆论监督是社会肌体的眼睛。维护舆论监督,就是捍卫公众知情权。践踏记者的合法权益,公然挑战法律底线,不能逃脱惩罚。
文|余心平(资深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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