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涉黄招聘”到“造黄谣”疑云,BOSS直聘近日陷入舆论风波。

网传截图显示,7月23日,招聘求职类网络平台BOSS直聘用户“王某香”在应聘“董事长助理”时,简历中出现“曾承受领导长达45分钟剧烈撞击”等露骨描述。相关截图在社交媒体热传,引发公众对BOSS直聘存在“色情招聘”的声讨。

随着网络持续发酵,事件向“盗图”和“造黄谣”转变:一位网友通过社交媒体发文,“造谣者”盗用自己的图片发布求职信息,已经报警。

有律师表示,招聘求职类平台对用户发布的招聘求职信息应负有审核、管理义务。同日,BOSS直聘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涉事账号已被平台永久封禁。

事件:“涉黄简历”引发舆论关注

两张关于BOSS直聘平台的截图中,一张时间为12点47分的个人简历截图显示,23岁的求职者“王某香”,本科学历,离职前为山东德州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求职董事长助理岗位,简历中配有一张女性照片,个人介绍存在暗示与领导长时间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话语。

另一张截图中,“王某香”回复招聘方时明确表示,个人介绍中暗示的就是发生性关系。此外,群聊中还有人附上几张穿黑色吊带裙的年轻长发女子照片,称找到了简历中的女子。

7月24日,山东省德州市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电视台并无“王某香”其人,针对网传谣言已报警处理。

与此同时,一名女性网友在某社交媒体平台发帖,自称遭遇盗图,网传信息与她无关,并强调“所有造谣诽谤、侵犯隐私、恶意骚扰的私信和评论已留证报警,后期将走法律程序,切勿传播不实信息!”该网友称,此前曾在个人网络账户发布照片,照片系被他人盗用。

这名网友又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帖称已经报警,并表示“我和另外一名女生都被盗用了照片,并不是同一个人。我俩均已报警”,她进一步解释:“两位女士均不姓王,并不认识‘王某香’这个名字”“两名女生都并没有使用过BOSS直聘”“两位女生的生活与工作地点均不在德州”。

7月25日,BOSS直聘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涉事账号已被平台永久封禁。

质疑:求职平台审核机制为何失效?

该事件发生后,有网友通过社交媒体平台提醒,女生求职过程中要特别留意个人的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同时质疑BOSS直聘等求职招聘类平台和网站曾多次出现“涉黄”风波,平台方始终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根治乱象。

如在2020年,有媒体报道称,在BOSS直聘上包括北京、上海、杭州等多个城市的岗位都存在“情色招聘”的现象,一些招聘信息打着“董事长助理”“生活助理”“生活秘书”等旗号,工作内容描述简单模糊、语焉不详。

还有网友梳理发现,2022年广州某公司以“VIP助理秘书”为名招聘陪睡;2024年陕西一女生应聘经理助理时被暗示“试岗陪睡”;2025年7月另有求职者自称“可接受潜规则”……类似事件均未得到严肃处理,以涉事招聘企业辟谣或平台封号草草收场。

7月25日,一位接近该事件的BOSS直聘内部工作人员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平台对于提供工作岗位的企业方有严格的资质审查,但对于求职者信息的获取一般采取最小必要原则,在没有发生问题之前,平台也不能把求职者往不好的方向预判。现在很多文本信息比较复杂,只有在和招聘者沟通时结合语义上下文分析才能发现有问题。“平台没有执法权,已经将涉事账号永久封禁。”

有网友表示,有部分平台网站通过“人工+AI”的方式对网络信息进行把关和审核,网传截图中,“剧烈撞击”等露骨词汇未触发屏蔽,说明敏感词库未能即时更新和完善,暴露出当前部分平台的审核系统存在明显漏洞。

律师:造谣者或面临三年以下刑责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针对“涉黄招聘”和“造黄谣”,相关方需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付建表示,根据《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规定,招聘平台对其发布的招聘信息负有审核、管理义务。如《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若平台存在“色情招聘”信息,且未尽到审核把关责任,导致此类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传播,属于违反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管理义务,可能面临行政机关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明知存在而放任,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可能承担更重责任。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平台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盗用照片、“造黄谣”的情况,付建认为,造谣者的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侵害了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若情节较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

若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平台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若明知或应知造谣行为而未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需与造谣者承担连带责任;若收到侵权通知后未及时处理,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平台未履行信息管理义务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治理:责任共担与机制重构

一位从事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网络平台来说,除了出现问题采取“被动封号”,更需要通过技术手段的不断完善实现“主动防御”。

对于招聘求职类网站出现的违法和不实信息,平台方可采取方式包括:升级AI语义分析模型,建立多层级敏感词库,精准识别“撞击”“陪出差”等用词的隐晦表达;对高风险岗位和板块,增设人工审核前置环节;此外,建立性骚扰信息的一键举报通道,并缩短响应和处置时间。

平台压实审核和连带责任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建立和完善网络违法和不实信息的溯源系统,搭建跨平台的违法信息、不实信息防御网络,以技术手段实现“一处举报,全网拦截”。

在监管层面,有网络观点认为,应当对造谣者实施“三罚联动”,即通过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和信用惩戒并行的方法,建立健全相关领域立法,建立“黄谣”案件速裁通道,支持精神损害赔偿3至10倍惩罚性金额,提高违法成本与司法效率。

此外,反对网络乱象、网络黑产,也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面对不实信息要及时举报,遭遇盗图或骚扰时更应立即固定截图、链接等证据,并向平台和警方同步举报。只有网络社会形成对“黄谣”零容忍的共识,才能避免受害者陷入二次伤害。

文|记者 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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