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从化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凭网签备案合同等材料享受统筹入学待遇,入学后原则上不得办理网签备案合同变更、注销等手续。

此外,《通知》明确,积极推动从化区各征迁项目实行房票安置,优化房票使用政策,选择以房票形式安置的,额外增加政策性奖励金额。扩大房票使用范围,建立相应的房票使用项目库,房票持有人或其直系亲属可在规定时限内,购买特定项目商品房。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房票”方式购房优惠政策或溢价抵扣。支持落实房票跨区使用。

据悉,此前花都、南沙已经发文并执行买房即可入学政策。

通知链接:

【区住建交通局】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记者 范晗越 徐炜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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