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4个多小时,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
当天,席某某母亲郑女士向记者表示,其认为女方目的是想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二审庭审,他们坚持做无罪辩护,“他们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
当天上午,男方席某某的姐姐也告诉记者,家里已经一再退让,同意房产证加名字,但没想到事情仍会发展成这样。三年来家庭承受了很多,他们也是受害者。
据此前报道,记者曾多次联系涉事女子吴某某未果,其母亲吴某平曾向记者表示:“是啊,是他(席某某)强迫的,他强奸了我女儿。”吴某平还否认因房产证上未加名和彩礼钱而报案,“不是的。”
庭审结束后,郑女士向记者介绍,开庭前其申请女方和婚介所媒人出庭,但两方均未出庭。对于女方处女膜完整问题,检方解释某些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与处女膜形态有关,需鉴定判断。其儿子席某某在庭审中情绪激动,两次哭诉,称自己冤枉。
郑女士表示,“期待有个好结果。”25日下午,彩礼纠纷案二审继续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阳高县法院一审判决和答记者问,2023年5月2日午饭后,席某某和女方一同前往婚房,席某某向女方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女方拒绝,女方称等结婚后再说。之后,男方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男方一审因强奸罪获刑3年,目前已被羁押690天。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极目新闻、大河报、潇湘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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