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宗家三兄妹”(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与娃哈哈现任董事长、宗庆后之女宗馥莉的18亿美元遗产纠纷案迎来新进展。当天16时,香港高等法院宣布了对该案的决定,由双方律所派代表前来领取签收。
18亿美元账户被冻结,须公开资金流向
此次裁定包含两项核心内容:
一是颁发资产“保全令”,法院批准了三位原告申请的临时禁令,限制宗馥莉及建浩创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诉讼结果出炉前,不得提取或抵押其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内的相关资产。
二是颁发“披露令”,法院要求其披露上述账户的最新余额、资产去向及完整的收支明细,并责令宗馥莉承担本次诉讼费用。
根据判决书,建浩创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为本案的第二被告,宗庆后生前曾为该公司唯一董事。自2024年2月2日起,宗馥莉接替父亲,成为该公司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
该公司在香港持有多种资产,其中存放于汇丰银行账户中的17.99亿美元资产,正是“宗家三兄妹”申请保全的资产。这部分资产主要包括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资产,以及部分现金和定期存款。
宗庆后手写信托指示曝光,引发争议
此案中,判决书列举的一份手写指示引发关注,该文件由宗庆后本人于2024年1月下旬左右手写,并致送郭虹(娃哈哈前分公司高管)。内容显示:宗庆后指示设立信托,明确信托资产用于固定收益投资,仅分配利息。手写内容明确提到“办理三个人的信托,在汇丰办,每人七亿美金”。
同时列举的还有一份委托书,内容显示,宗庆后作为委托人,授权宗馥莉以受托人身份设立三个离岸信托(并非此前所传的一个)。受益人仅包括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及其子女,信托利益为婚前个人财产,不包括配偶。宗馥莉为代持人,同意运用建浩创投有限公司存放于汇丰银行账户中的17.99亿美元资产设立境外信托。
协议签署后,宗馥莉一直未设立三个离岸信托或私人信托公司。香港高等法院认为,双方在信托及受信责任问题上存在一个严重的待审问题。
根据香港高等法院判决结果,在杭州法院未作出最终判决前,宗馥莉不得提取、抵押、转移特定资产,以“确保标的资产仍然存在,使杭州诉讼不致沦为徒劳”。并且,该判决只限香港汇丰账户,且不干涉该笔资产的正常投资管理;目的是“维持现状、等待内地判决”。而信托资产归属之争,仍在于杭州法院的判决结果。
此前,“宗家三兄妹”于2024年12月27日向杭州中院提交起诉状,被告宗馥莉,建昊公司为第三方,要求宗馥莉披露一个汇丰银行账户内资产去向,并申请禁制宗馥莉处理该账户内任何资产。
2025年2月28日,原告方按法院要求补充并提交修订版起诉状。2025年7月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原告方,确认案件已正式立案登记。
主持人 | 扶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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