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南澳办事处,依据《关于划定深圳市大鹏新区自然灾害危险区的通告》,对两名在台风“韦帕”蓝色预警启动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的游客,依法处以每人5000元罚款。这是深圳市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针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临时划定的自然灾害危险区”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也是全国首张自然灾害综合法规罚单。
据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大鹏新区山海资源禀赋优异,吸引大量游客前来游玩。其中,部分游客更心存侥幸,在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下不顾劝阻、以身犯险。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时划定为自然灾害危险区,并采取禁入措施,违者可能面临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相关救援费用。
2025年6月,大鹏新区经过专家评审及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于全市率先划定自然灾害危险区。大鹏半岛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深圳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及大鹏新区管辖海域范围,在满足特定自然灾害预警的情况下,将被临时划定为自然灾害危险区。
7月19日,台风“韦帕”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南澳街道办事处发现仍有游客擅自登山进入自然灾害危险区导致被困,最终在救援人员12小时的艰苦努力下被成功转移至安全区域,此时台风“韦帕”已升级为橙色预警。经过相应程序,8月15日,南澳办事处依法对两名游客处以每人5000元罚款。
对此,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大家呼吁: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大家尊重和敬畏大自然,在自然灾害发生前后,不要涉足野外林区、海上危险区域等未开发区域,防止发生意外。
文|蒋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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