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加快建立全周期的生育保障体系,助力“怀得上、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截至10月底,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已惠及超100万人次。

各地全面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政策,大力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稳步提升产前检查待遇水平,将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报销,在吉林、江苏等省份,人均减负超千元。同时,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实现“出生即参保、待遇即享受”。江西、海南等地正在探索将0至3岁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保障。

25个省份实现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生育津贴是一种生育保险待遇,也叫“产假工资”。近年来,各地探索由“单位代发”转为“直付个人”,让参保女职工更加便捷地享受到生育津贴。国家医保局统计,随着江苏、辽宁11月1日开始实行生育津贴“直付个人”,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份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

在湖南省湘潭市中心医院,医护人员正在向“准妈妈”陈莹洁宣讲产后及时申领生育津贴的政策。在过去,她需要休完产假后,自己准备结婚证、准生证等材料申报给单位,审核通过以后再由单位代发生育津贴。这一次生育津贴“直付个人”的发放政策让她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湘潭市民 陈莹洁:填一张表就可以坐等打款了。

自今年1月起,湘潭市实行生育津贴直发个人账户,将原本需在产假结束后才能启动的申领流程,提前到分娩完成后即可办理领取,办理时长也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据统计,今年1至10月,湘潭全市已为2500位参保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服务。

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特殊人群保障科科长 肖轶书: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女职工个人,不仅有效地缓解了育儿的经济压力,并且从源头杜绝了用人单位违规截留或者拖延发放生育津贴的可能性。

生育津贴也叫“产假工资”,这笔钱既不是男方单位出,也不是女方单位出,而是由生育保险出。生育女职工在分娩和产假期间不能正常参加劳动,收入难以保障,如果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又将加重用工成本甚至影响女性就业,对于职场妈妈来说,带薪产假是非常重要的保障。截至今年6月,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53亿人。

近年来,各地积极推动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精简生育保险的经办流程,享受待遇不再需要提供准生证、结婚证等附加材料。2024年全国参保女职工人均生育津贴超2.6万元。

7个省份已率先实现生娃基本不花钱

除了生育津贴直发个人,近年来,我国全面提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障水平,积极推动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全额保障,吉林、江苏、山东等7个省份已率先实现生娃基本不花钱。

据此前报道,一位广东网友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评论区介绍,自己住院分娩个人只花了3.7元,引发大家关注。这位网友的情况并不是个例,今年以来,仅在广州市,就有7000多位宝妈生娃经过生育保险报销后,自己花费不到100元,其中,有881人花了不到10元,甚至还有67人一分钱都没花。当然,如果参保人入住特需病房,或使用一些不在生育保险目录内的药品耗材等,其费用就不能使用生育保险进行报销了。

吉林长春居民沈云刚刚迎来一对双胞胎,她原本做好了高额开支的准备,特别是宝宝入住保温箱的费用,曾让她心里打鼓。然而,新生儿医保实时报销政策,让她轻松了许多。

新生儿母亲:现在我觉得我生宝宝好像还是赚钱的,报销一部分,其实花不了多少钱。

新生儿父亲:她指的是有生育津贴,再加上国家育儿补贴,里外核算下来自己还能剩一点。

在吉林,今年11月1日起,灵活就业医保人员也能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生育待遇。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产科主任 赵艳晖: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也可同步享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

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发放?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免征个人所得税。生育津贴=(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总体来说,生育女职工年龄偏小,入职年限较短,一般其所在单位平均工资要高于本人工资,因此女职工得到的生育津贴往往高于其本人工资。

领了生育津贴
单位还需支付产假工资吗?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如果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

未婚生育是否享有生育津贴待遇?

女性的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就应当享受国家法定的98天产假和相应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未婚流产也能享受15天至42天的流产假并且申领产假工资。

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参加生育保险吗?

以前的生育保险仅覆盖企业职工,现在扩大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也纳入保障范围。比如上海市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1%视为生育保险缴费。

广东推动生育津贴直接发个人的进展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9月以来,江西、安徽、陕西等省陆续在全省推开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辽宁、江苏已于近日正式发文,将于11月1日起在全省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

预计到11月1日,全国将有25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即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尚未完全实现的省份主要为北京、天津、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和新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近九成。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截至目前,广东惠州、东莞、清远三地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

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了解到,广州市亦在全力推进落实中,并已于今年9月召开了相关专题工作会议,相关生育保险新政制定工作正有序进行。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央视新闻、羊城晚报记者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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