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吸毒等治安违法记录将予以封存的新规引发热议。

有观点认为,此举“可能会导致对某些人群的保护”。不少网友提出:“致敬缉毒警察,坚决抵制毒品,不为任何吸毒行为寻找任何借口。”

有专家指出,治安违法记录封存针对的是“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记录本身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并未被彻底删除;但若因吸毒触犯刑罚或涉及走私、贩卖毒品等构成犯罪的行为,不适用封存规则。

一边是每年超800万曾受治安处罚群体对“摆脱终身标签”的期待,一边是公众对“记录封存是否等同于纵容违法”“是否为特定人群开绿灯”的担忧,法治的进步应该如何更好地回应公众期待?这个话题值得探讨。

就在这个话题迅速发酵之时,一些违法行为悄然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征夫因曾多次呼吁建立轻罪前科记录封存制度被网民攻击,甚至造谣其儿子吸毒;有人在鞋底藏毒、在车库制作“毒烟弹”被依法处理……

警报君也提醒大家,探讨的同时要厘清刑事处罚与治安处罚的界限,分清“违法”与“犯罪”,切莫以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的形式表达观点,以身试法不可取。

朱征夫回应“儿子吸毒”传言:
谣言!已报警!家人从未涉毒

最近,曾多次呼吁建立轻罪前科记录封存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征夫被大量网民攻击。

大量网传消息称:“武大法学教授朱征夫,其子朱卓拉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亦有传言称其吸毒的儿子名为“朱卓佳”,还有更夸张的传言称其全家涉毒,质疑其提轻罪前科记录封存制度建议是为家人考虑。

记者了解到,朱征夫并非武大教授,而是一名律师,是浩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12月1日,朱征夫委托律师回应相关传言称,针对网上的恶意诋毁和造谣中伤行为,他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侵权民事诉讼。他没有叫“朱卓佳”或者“朱卓拉”的儿子,家人也从未涉毒,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警报君说:造谣和网暴,也是违法的!

吸毒、容留他人吸毒?
警方:一锅端,零容忍

近日,江西兴国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涉吸食贩卖容留冰毒(俗称“吃猪肉”)案件,查处一名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嫌疑人和多名吸毒违法嫌疑人。

兴国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工业园区吸食毒品,随后开展调查,将吸毒地点锁定在某小区出租房内。

经查,2025年4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先后为张某等人提供毒品,共同在其租住屋内吸食。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依法强制戒毒并转刑事拘留,其他吸毒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黄某某“上线”毛某、黎某涉嫌贩卖毒品已被外省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警报君说:容留他人吸毒,刑拘哦!

棉柔巾包冰毒,男子鞋底藏毒被查

近日,深圳海关所属西九龙站海关查获进境旅客藏匿0.841克冰毒案。

西九龙站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1名进入海关监管区且未向海关申报的男性旅客走路异常缓慢,随即对其进行检查。查验过程中,该旅客很慌张,多次催促关员尽快放行。

当海关关员提出查验该旅客的鞋子时,该旅客非常紧张,海关关员随后在其右脚穿着的运动鞋底部查获使用棉柔巾包裹的可疑白色晶体,净重0.841克,经专业机构鉴定,该白色晶体中检出冰毒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警报君说:藏毒、运毒,事大了!

以上就是本周警报的全部内容啦!

快来关注警报君,get各种平安提醒吧~

文|记者 张璐瑶
素材来源|央视新闻、环球网、海关发布、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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