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其中,《意见稿》提出,高中阶段录取计分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8个科目,从2027年起,调整佛山市高中阶段录取计分科目分值,总分满分为700分。

《意见稿》提出,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等级)、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完善统一招生、名额分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
高中阶段录取计分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8个科目。从2027年起,调整佛山市高中阶段录取计分科目分值,总分满分为7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4个科目按卷面分值(满分)全部计入总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化学、体育与健康等4个科目按卷面分值(满分)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卷面分值乘以0.6,再四舍五入取整数)。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等级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录取依据,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等级成绩不再作为高中阶段录取依据,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
具体如下:

如调整实施,从2027 年起,化学科按卷面分值60%折算计入总分,单科满分由100分调整至60分,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等级不作为录取依据。其他科目构成和折算方法不变,总分由740分调整至700分,提升了语数英等科目在总分中的占比。
《意见稿》还提出,要优化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合理设置招生录取批次层次,探索优质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同批次招生,鼓励民办高中提升办学质量;推进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提高职业学校的生源质量;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完善普通高中名额分配办法。市、区教育部门统一分配招生计划,每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安排不低于 50%的招生名额,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比例,探索均衡派位试点。
该公告中关于改革实施意见起草说明中提到,优化招生录取批次设置,是为推进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推动“普职”协调发展。
在规范自主招生管理方面,提出严格自主招生程序,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优化自主招生录取依据, 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
在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方面,市教育局制定完善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政策,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保障本地区进城务工和港澳台人员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该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教育局。
文、整理 | 记者 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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