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第四届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地区规划专业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共包括十章40条,以城中村和低效工业用地改造为重点,提出近中远期目标和四大再开发策略,指导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

近期将聚焦重点片区,形成示范效应

长期以来,城中村、老旧厂区等存量建设用地普遍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

作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广州市低效用地资源总量约622平方公里,在城市发展用地资源紧缩、增量空间有限的情况下,亟需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撑制造业立市和城市高质量发展。

《专项规划》提出,近期(至2027年)全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约155平方公里,聚焦重点片区,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建立重点项目库,明确实施路径,增强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科技教育文化中心、省会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宜居水平,形成产业升级与民生改善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

中期(至2030年)全市累计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约220平方公里,进一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空间范围,重点聚焦经济实力跃升、高端服务能级提升、科技创新突破、交通枢纽强化等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支撑城市核心功能提升,形成多中心协同发展格局。

远期(至2035年)全市累计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约310平方公里,促进全域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设施更完备,促进以集约高效为导向、绿色低碳为底色、宜居宜业为特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市建设,全面增强国际竞争力、创新引领力、枢纽辐射力、贸易影响力、生产服务力、资源要素配置力。

分区分类有序更新,提出四大再开发策略

《专项规划》划定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大分区,其中“再开发一区”为中心城区核心区,“再开发二区”为外围增长极与地区中心,“再开发三区”为外围新兴平台及生态区。同时科学划定六类共67个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片区,推进连片统筹开发。此次规划还构建了近期项目计划与动态调整机制,突出规划分期实施,并结合实际对入库项目进行增减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专项规划》围绕产业升级、住房保障、公服完善、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等多重目标,系统制定四大再开发策略,全面提升空间综合效能。一是紧扣“制造业立市”战略,优先保障广州“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空间需求,推动工业区块达标扩容与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提质,探索“工业上楼”“产业保障房”等模式,促进产业链集聚和垂直整合。二是以补齐设施短板、优化住房供应为核心,推动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强化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综合开发,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存量房源转化与非居改租。三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廊道管控要求,鼓励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中增补绿地和开敞空间,推行立体生态工程,实现生态效益与空间品质协同提升。四是坚持保护优先、利用协同,鼓励采用“微改造”方式活化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创新“历史文化+经营性用地”组合供应与容积率转移机制,推动文化功能与现代产业融合,实现文脉赓续与城市品质共促。

科学划定低效用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记者了解到,《专项规划》创新建立了“分类评价、分区调节、逐宗校核”低效用地评估认定机制。针对现状居住、公服、商业、工业、村居五类用地,设置六维效益评价模型,并结合片区不同的规划功能定位、资源禀赋与再开发潜力水平等,综合划定评价分区,同时对初步筛选得到的低效用地进行逐宗核查、增减校核,精准识别全市低效用地约622平方公里,建立全市统一资源数据库。

为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战略部署,《专项规划》按照“一带一轴、三核四极”城镇空间结构安排,提出低效用地再发开目标。此次规划涵盖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主要内容,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包括不限于城中村、旧村、旧城、旧厂、村镇工业集聚区等项目。此外,《专项规划》联动生态廊道、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统筹低效用地再开发与生态空间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并衔接详细规划编制和指导项目实施,将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片区、近期实施项目空间范围及相关属性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强化与单元详细规划的衔接。

文|记者 董鹏程 通讯员 穗规资宣
图|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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