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民翟先生向羊城晚报“记者帮”爆料,他在惠州一家名为车超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超人”)购车时,被“车超人”以“低价购车、厂家补贴、优惠贷款”等名义诱导,先后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共计13.1万元。原定于2月10日提车的翟先生,却至今未提到车,还陷入了长达数月的追款“拉锯战”。而背后的原因竟是翟先生支付的钱款并未转入4S店,而是被“车超人”法人谌某军私自挪用。

因“熟人介绍”消费者购车欢喜落得“一场空”

2026年1月,因工作需要计划购车的翟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车超人”法人谌某军。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加之介绍人也曾在该车行购车,翟先生便放下戒心。当月26日,翟先生与父亲、介绍人一同前往车行购车,”车超人”承诺车主除可享受“厂家补贴”“置换补贴”“低息贷款”等优惠外,总价23万多元的车辆还可以再比4S店便宜几千块钱。当天,翟先生支付了5000元定金,双方签订了购车合同,明确约定于2月10日提车。

1月28日,”车超人”以“留车、开发票、选车牌”为由,催促翟先生支付126000元首付款。“他说要赶紧把钱打给4S店,才能开发票走流程。”翟先生回忆,“因为是熟人介绍,合同也写得很清楚,我就觉得应该没问题。”于是翟先生当天就将钱款转给了谌某军。

2月10日,翟先生和家人欢欢喜喜来到车行准备提车,没想到却落得一场空:始终等不到谌某军的身影。对方先是称出去办事,后又以4S店没给发票为由推脱。翟先生前往4S店核实后发现,谌某军并未付清车款,且4S店曾多次催促其打款,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此时翟先生才回过神来,随即报警处理。

2月10日晚,在警方协调下,谌某军口头承诺“春节前退款”,但令翟先生和家人没想到的是,真正的“拉锯战”才刚刚开始:谌某军先后多次承诺退款,但每次一到约定日期,他都以“资金周转困难”“过两天一定还”等理由拖延。后来在多方协调下,谌某军于2月27日签署了书面承诺书,按手印、录像,保证在3月6日前退还首付款126000元及定金5000元,合计131000元整,并承诺协商后续费用。然而,承诺到期后,谌某军不仅分文未还,还一度失联。

“本希望购车改善生活,没想到陷入如此困境。”翟先生于日前在网络上披露了此事,当地部门于4月22日组织协调会,谌某军现场承诺将分5期还款。“当场他转回了3.1万元,月底还将还款1万元。”翟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已准备好相关资料,准备提起民事诉讼。

“车超人”涉购车消费投诉7宗共85.79万元

记者了解到,翟先生的经历并非个例。日前,有多名消费者通过“12345”平台反映”车超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车辆且不退还购车款的情况。对此,”车超人”所在地仲恺高新区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政法、商务、市场监管、公安、法庭等多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全面核查相关情况。经核查,区商务部门共接到涉及“车超人”的购车消费投诉7宗,投诉金额合计85.79万元。

收到相关投诉后,区商务部门先后多次前往“车超人”经营地进行现场核查并多次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谌某军,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尽快退款。经协调,2月5日,已有1名消费者获退款25.13万元。3月20日,区商务部门向“车超人”企业主发出《提醒函》,限期整改;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于4月7日暂停“车超人”参与汽车以旧换新(国家补贴)活动资格。

4月21日,谌某军表示正在筹集资金,称其将通过业务回笼资金逐步退还投诉人款项。由于该企业未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事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企业的受限信息录入至广东省市场准入信息系统,限制其办理企业信息变更,迁移、注销等业务。4月22日,“车超人”退还投诉者翟某3.1万元,并约定本月底再支付1万元(违约金及购车款产生的利息),剩余10万元分5期退还。

记者了解到,区专项工作组将持续跟进事件进展,督促企业切实如期履行退款义务。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对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的合规宣传与风险排查,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其享受政府补贴等政策支持。同时,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记者 林海生 杨锦强
图|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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