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强化检察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典型案例。

在方某猥亵儿童案中,校领导接到情况反映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被批评教育、给予党纪处分。

2022年9月至2024年5月,方某在担任某中学教师期间,多次在教室、办公室等处以触碰胸部、拉衣领窥视等方式对多名女学生实施猥亵。2024年6月,公安机关接家长报案后立案侦查,查明方某的猥亵事实。同年9月20日,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方某提起公诉,并从严从重提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以及适用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均获法院判决采纳。

经审查发现,2024年5月,其中一名被害女学生家长曾向学校反映方某有不妥行为,学校党支部书记陈某、校长王某仅对方某作出校内口头警告,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检察机关研判处置失当,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主动对接纪检监察部门,第一时间通报案件情况、移送失职线索,并提供完整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及追责建议。最终,陈某、王某被批评教育、给予党纪处分。

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学校在接到家长反映情况后,存在处置失当、履职缺位的问题。为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实现从本地落实到区域共治拓展,2024年11月,某区检察院会同江苏吴江、浙江嘉善检察机关及三地公安等部门,出台跨域强制报告协作办法,组建示范区跨域联络员队伍,实现示范区全域覆盖。2024年11月至今,检察机关共收到示范区教育、卫生等部门移送强制报告线索5件且全部成案。同时,某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部门发布《某区中小学校校长法治责任清单》,将强制报告落实情况纳入校领导年度考核;根据上海市从业限制制度要求,加大筛查力度,推动清退3名有性侵前科教职工。

文|记者 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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