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的商标纠纷,以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的一封深夜道歉信和一份“商标赠予”的承诺再次登上热搜。从起诉夫妻小店索赔七八千元,到创始人自称已经闭门思过、并将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对方并承诺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不过短短数日。这场风波中,不管是企业本身还是公众再次直面一个问题,当面对知识产权的法理边界,与商业相处的善意底线,该如何平衡取舍?

商标是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明确保护,依法维权本是企业正当权利。在商业竞争中,注册商标、防范品牌仿冒,是品牌筑牢自身护城河的常规操作。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遇见小面”防范性注册了“渝见小面”。“遇见小面”此前走商标维权流程,从法理层面看并无程序瑕疵。但法律终究是社会运行的底线规则,而非冰冷的逐利工具。南阳这家小店先使用“渝见小面”招牌,老板重庆人,只在当地经营,并无刻意蹭热度、恶意仿冒牟利的主观意图,只是普通个体经营者沿用既有字号。当正规品牌动用法律武器向小微商户追责,法理上站得住脚,却在人情与舆论层面引发争议。

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是鼓励创新、维护公平市场秩序,而非挤压小微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区分恶意侵权与无心撞名,辨别商业抄袭与民间善意使用,是大型品牌行使权利时必备的判断力。一味依靠法律优势“赶尽杀绝”,即便赢得官司,也会输掉公众口碑,更背离商业长久发展的本质。这或许是“遇见小面”老板急于深夜发信道歉的原因。

必须承认,“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在道歉信中展现出的态度值得肯定。他坦言“我们内部也一直在反思,今天发生的事情与我们的价值观背道而驰,是我们管理上的重大失误”,宣布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并承诺“承担后果,不甩锅”。他以“商标赠予”的方式弥补过错,也彰显了某种程度的善意。

法理讲规则,善意讲温度,二者从来不是对立关系。法律划定了权益的边界,防止侵权乱象滋生;而善意则为权利行使装上“缓冲阀”,让规则的使用更加审慎。

一场商标风波,一次双向反思。对于品牌而言,守护商标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维权应当精准发力,紧盯蓄意仿冒、山寨蹭流的不法行为,而非对准无心之举的街边小店。对于中小经营者来说,此次事件也是一次提醒,创业经营也要树立知识产权意识,提前排查字号、招牌的商标风险,规避无意之中触碰法律红线。

“遇见小面”真的遇到了“渝见小面”经历,或许能让更多企业重新审视手中的商标权,不是为了“手握大棒四处挥”的便利,而是为了“护我所创”的初心。善意不只是一种道德追求,它在商业终局中,往往是比“合法”更坚硬的护城河。

文|羊城晚报财经评论员 戴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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