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某企业在2023年8月公司年会上未经授权组织歌手演唱《某某情歌》并同步直播,累计观看量达400余万人次,被法院认定侵犯著作权,判赔4万元。
法官提醒:
现如今,很多企业选择举办年会来展示企业的实力、活力和风采,宣传企业文化。但如果一不小心超出“合理使用”范围,就有可能侵权。因此,企业作为演出组织者,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或避免在网络平台发布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表演及改编、恶搞、丑化他人作品;专业歌手等表演者应通过签订演出合同等方式,确保演出组织者对其欲表演的作品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不能想唱就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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