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聚餐高峰来袭,但舌尖上的安全可不能“踩雷”。1月30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提示,针对常见餐饮安全隐患发出“预警清单”,提醒商家规范经营、消费者科学饮食——有些“野生靓货”再诱人,也千万别随便下嘴!

野生河豚,鲜味还是“险味”?

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2016年国家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有条件放开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的加工经营。

餐饮服务单位应从合规渠道采购河豚鱼,且必须为经过加工去毒处理的预包装养殖河豚鱼,并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禁止销售、加工活体河豚鱼及野生河豚鱼制品,由消费者自行购买委托加工的也应予以拒绝。

广大市民不要自行捕捞、加工、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要转送他人,更不得流入市场。

煲汤“神器”变“毒物”?钩吻混进五指毛桃!

五指毛桃、海风藤、鸡血藤是广东老百姓煲汤、泡酒常用的靓货。但是,五指毛桃、海风藤、鸡血藤根茎与钩吻根茎非常类似,也常常伴生,容易误采,如果五指毛桃掺有钩吻根茎或误把钩吻根茎当作五指毛桃煲汤饮用,极易发生食物中毒,甚至出现死亡!还有一些标称海风藤、鸡血藤的植物也易与有毒植物钩吻混淆掺杂。餐饮经营单位采购五指毛桃、海风藤、鸡血藤等植物时应从正规商家采购,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广大市民切勿自行采摘、购买和食用不明野生植物,不要迷信所谓野生草药。如误食不明的野生植物而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到附近医疗机构救治。

厨房里的“伪装者”——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在外观上与食盐相似,容易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碱、白糖等使用,这是引起亚硝酸盐中毒的主要原因。依据《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经营单位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加工制作食品,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散装“食盐” 或“味精”,严防误买、误用亚硝酸盐。

湿米粉、木耳久泡,小心“米酵菌酸”偷袭

高温潮湿天气下,湿米粉、泡发时间过长的木耳银耳,均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米酵菌酸的毒性强,致死率高达 40%~100%;耐热性也极强,即使100℃加热1小时或用高压锅蒸煮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临床上没有特效解毒药,医疗花费大。湿米粉、凉皮、面藕、木耳等高风险食材保存使用不当,均容易引发中毒。

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湿米粉、凉皮、面藕、木耳等高风险食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收货时核查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禁止使用无任何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的高风险食材,避免长时间泡发面藕、木耳增加椰毒假单胞菌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的风险,应按需泡发,尽量当天使用,超过24小时的应作废弃处理。

野蘑菇?误食将引发中毒

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误食毒蘑菇引发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广东天气适合野生蘑菇生长,尤其是春季更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

重要提醒:珍爱性命,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植物,不喝也不请人喝自泡药酒,切勿以身试毒。要严格遵纪守法,不经营野生动植物。

“敲黑板”

春节临近,消费者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时,要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或下单,用餐时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尽快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告知医生进食史,以便对症治疗,同时注意留存可疑食物样本,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进行举报投诉。

文|记者 吴珊 通讯员 粤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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