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到:深圳深化个人破产制度实践,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当事人按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的方案积极偿债,4年考察期满被依法免除剩余债务。

此前,羊城晚报曾于2025年11月25日全国首发该案消息《我国境内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办结,当事人获免除百万元债务》

经过四年免责考察,我国境内首位“破产人”呼某未清偿的百万元债务获得免除,真正实现经济“重生”。2025年11月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发布公告:呼某的未清偿债务自2025年11月9日起予以免除,同时解除对呼某消费行为的限制。至此,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画上句号。

文 | 记者 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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