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前夕,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2026年第一批旅游市场典型案例,曝光了从街头揽客到行程结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记者梳理发现,五起案件覆盖了报名、组团、导游服务等全链条,折射出当前旅游市场常见的几大消费陷阱。结合案例原文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文为您逐一拆解骗局套路,送上实用的防范指南。

陷阱一:街头“李鬼”旅行社,扫码付款进私人账户
【案例回放】
根据上级交办线索,2025年9月,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付某某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付某某在广州塔周边以“广州某某旅行社”的名义发放旅游宣传单,私自招徕游客参加“四天三晚港澳经典海洋线路”旅游团,收取团费后,为游客包价安排交通、餐饮、住宿费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1月,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付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骗局揭秘】
付某某并无旅行社经营资质,仅靠一张传单、一张嘴就在地标景点揽客。这类“野鸡”旅行社专挑人流密集处下手,冒用正规旅行社名号,以“特价”“优惠”吸引眼球。游客将团费转入个人账户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行程纠纷,往往投诉无门,因为对方没有正规合同、没有责任保险,甚至没有固定办公场所。
【辨别支招】
一看资质:正规旅行社须悬挂《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报名前可要求对方出示,或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核实。
二看收款:付某某要求游客将钱转入个人账户,这是典型的风险信号。正规旅行社收款账户应为对公账户,切勿向个人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转账。
三看合同:务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明确行程、费用、交通住宿标准。若对方以“口头约定”搪塞,应立即警惕。

陷阱二:冒充保险公司搞“零团费”,购物返利填坑
【案例回放】
根据上级交办线索,2025年10月,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深圳市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涉嫌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深圳市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通过其业务员冒充“某某保险公司”团友,以零团费招徕组织85名游客参加老挝旅游,行程中,该旅行社为从老挝地接社获得每人800元的购物返款回扣,安排游客参加当地购物活动,并诱骗、强制游客进行购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12月,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深圳市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15天、没收违法所得34200元、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负责人陈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骗局揭秘】
“零团费”是诱饵,购物回扣才是目的。不法分子瞄准老年群体,冒充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等可信身份,以“回馈客户”为名组织旅游。行程中大量安排购物点,甚至强制消费,地接社按人头向组团社返还购物回扣。本案中每人800元的返款,最终都来自游客的购物支出。
【辨别支招】
算成本:出境游交通、住宿、餐饮等必要费用不菲,几百元甚至“零团费”连机票都不够,极可能是购物团。
看身份:对自称“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组织的“答谢游”保持警惕,这些往往是以推销产品为目的。
审行程:正规行程会明确游览时间,而购物团的行程单上,购物点常被包装成“参观当地特色文化”“体验民俗”等模糊字眼。若发现购物点过多,应果断拒绝。
陷阱三:挂靠转让资质,无证经营出境游
【案例回放】
2025年8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分别对广东某某国际旅行社涉嫌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对珠海旺某某国际旅行社涉嫌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游业务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25年4月至7月,广东某某国际旅行社与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珠海旺某某国际旅行社签订《出境游合作协议》,约定珠海旺某某国际旅行社以广东某某国际旅行社名义宣传招徕,并组织多批次游客赴越南芽庄旅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条规定。
珠海旺某某国际旅行社未取得出境旅游经营资质组织招徕旅游者赴越南芽庄旅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2025年11月,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广东某某国际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290元、罚款44000元、责令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龚某某作出罚款8800元的行政处罚。
对珠海旺某某国际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00元、罚款44000元、责令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龚某某作出罚款8800元的行政处罚。
【骗局揭秘】
一些没有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通过“挂靠”有资质企业,以对方名义揽客。游客实际接受服务的是无资质旅行社,服务质量、安全保障都大打折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条,旅行社委托地接社的,必须在合同中载明地接社基本信息,但这类违规操作往往隐瞒真实信息,一旦发生纠纷,责任主体难以确定。
【辨别支招】
核实出境资质:报名出境游时,确认旅行社是否具有出境游业务经营许可。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或当地文旅部门官网查询。
查验合同信息:合同上应明确写明地接社名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若合同未写明,游客有权要求补充。
拒绝非法转团:若旅行社提出将您转给其他社,且未征得您同意,游客有权拒绝,并可向文旅部门举报。
陷阱四:导游中途“撂挑子”,游客行程中断
【案例回放】
2025年7月,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对潮州市某购物场所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一旅游团无导游带团。
经调查,该团为揭阳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组团,委派导游何某为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行程中,何某未征得旅游者及旅行社同意擅自中止导游活动,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8月,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何某作出暂扣导游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

【骗局揭秘】
导游因个人原因或与旅行社发生矛盾,途中擅自离开,导致游客无人引导,行程中断。这不仅影响旅游体验,更可能带来安全风险。本案中何某的中止行为,让整个团队在购物场所陷入无人管理的境地。
【辨别支招】
遇事保留证据:若导游中途离团,及时拍照、录音,记录时间和地点,并立即联系旅行社要求更换导游或安排解决方案。
查验导游证件:正规导游应持有导游证,游客可要求查看。若导游无证或证件不符,可向文旅部门举报。
遭遇强制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等,坚决拒绝并投诉,不要因导游离团而妥协。
陷阱五:导游车上“卖特产”,变相强迫消费
【案例回放】
2025年8月,根据游客举报线索,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导游万某某涉嫌向游客兜售物品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导游万某某接受揭阳市某旅行社委派提供导游服务期间,向游客兜售鱼干、茶叶等特产,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2025年9月,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万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30元的行政处罚;对委派其带团的揭阳市某旅行社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骗局揭秘】
部分导游利用游客对当地特产不了解,在车上推销商品,价格往往虚高,质量难保证。万某某兜售的鱼干、茶叶,实际价值与售价相差悬殊,游客碍于情面或担心影响行程而购买,实则落入消费陷阱。
【辨别支招】
理性消费:对导游推销的商品保持警惕,不盲目跟风。如需购买特产,到正规商店比较价格和质量。
拒绝强买:若导游言语暗示或强迫购买,明确拒绝,并记录导游信息和车号。
索要凭证:如确需购买,索要发票或收据,以便出现质量问题后维权。
【专家锦囊】
怎样报名才能不“踩坑”?专家为你划重点
对于普通游客来说,站在街头的那一刻,到底如何判断眼前这家旅行社是不是“正规军”?如何避免“踩坑”?羊城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之旅相关负责人。
作为广东地区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广之旅深度参与行业服务标准制定工作,以下是为消费者提供的具体辨识标尺。
受访人:黄静茹(广之旅副总裁 )
问:案例1中的付某某收了钱也安排了交通住宿,但全程没有正规合同。一份合规的旅游合同到底长什么样?
答:一份合规的旅游合同必须具备九大基本要素,这是保障游客权益的核心依据。
第一,旅行社详细信息。必须清晰载明旅行社名称、经营范围、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联系电话,这是确认签约主体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的直接依据。
第二,地接社信息。需明确写出接受委托的地接社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保障游客知情权。
第三,旅游行程单。必须详细列明每天行程安排、交通标准、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及次数、游览项目及时长等。
第四,旅游费用与包含项目。需分项列明费用总额,以及包含和不包含的具体项目,确保消费透明。
第五,购物与自费项目安排。必须逐一列明计划安排的购物店和自费项目名称、地点、停留时间,旅行社不得擅自增加约定之外的项目。
第六,解除合同与扣费比例。应明确约定不同时间节点解除合同所需承担的必要费用扣除比例。
第七,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明确旅行社收集、使用游客个人信息的范围和方式,承诺对信息泄露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明确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告知义务,以及游客的如实告知义务等。
第九,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需载明双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
针对电子合同,游客要特别注意三点:一是签约平台要正规,确认是通过有资质的电子签约平台签署,警惕对方只发来Word文档或图片让“确认”;二是仔细阅读再点击,电子合同可以放大,一定要看完条款再签名;三是务必下载保存合同副本,签署后保存好PDF格式的最终版合同。
问:付某某代表的这类“野鸡旅行社”会对正规经营的旅行社造成哪些伤害?
答:当前市场上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的“野鸡旅行社”,以低价陷阱和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正在破坏消费者与正规旅游企业之间建立的信任纽带。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正威胁着旅游市场的公平秩序与长远发展。
如案例中付某某冒用“广州某某旅行社”名义揽客,一旦出事,游客往往误以为是正规旅行社的责任,造成“李鬼打伤李逵”;此外,非法旅行社发生纠纷、安全事故的概率相对较高,且一旦出现严重事故难以兜底,会泛化为游客对整个行业的不信任,使正规旅行社也面临信任危机。
问:对打击这类乱象,旅行社有何建议及举措?
答:今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这为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提供了更有力支撑。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广之旅将继续严格执行新规,规范经营、诚信服务。同时,建议执法部门将非法旅行社经营者列入旅游行业“黑名单”,对违规者提高处罚,形成更强震慑。
文 | 记者 刘星彤 通讯员 粤文旅宣 詹小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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