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有读者向羊城晚报“记者帮”报料称,他在天猫店铺“Surepower旗舰店”购买了一款15000W的工程款太阳能路灯。在下单前,他多次与店铺客服沟通该产品是否具有“人体感应”功能,均得到肯定答复,但在收货实测后,该产品完全无此功能,且未配有合格证等,疑为“三无产品”。

该店铺客服向“记者帮”回应,“之前的客服回答有错,愿意积极处理问题”。该客服还表示,店铺销售的产品是“合规合格的”。目前,买卖双方尚未就后续赔偿或退款方案达成一致。

有律师表示,在本事件中,商家的行为涉嫌误导消费者,客服的回应属于商家的经营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商家承担,故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责任。

顾客投诉:货不对板,疑为“三无产品”

王先生向记者表示,他于3月10日在天猫店铺“Surepower旗舰店”购买了一款15000W的工程款太阳能路灯。在商品主图片上,产品功能处写明:人体感应模式、光控模式(白天自动充/天黑自动亮)。

王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在他下单前后,他曾反复与商家客服沟通此款产品是否具有人体感应功能,客服均回复表示确有此功能,且可设置为“人来全亮,人走变微亮”。

出乎王先生意料的是,在他收到产品快递并使用后,发现该款产品并没有人体感应功能,他质疑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王先生还称,在快递外包装及产品上,均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合格证相关信息,他怀疑此款产品为“三无产品”,“作为消费者,不能容忍这种情况。”王先生说。

商家回应:客服解答错误,将积极处理

“记者帮”查询天猫网店经营者相关资质信息发现,“Surepower旗舰店”对应的企业主体为广州佳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何某某,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研发;文具零用销售;灯具销售等。

“记者帮”查询发现,该公司曾在2023年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315元,执行法院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人民法院。此外,该公司在2022年3月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金55000元,违法事实为“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商品“。

3月19日,“记者帮”依照该企业在企查查所留电话去电,未能接通。随后,记者表明身份后,就此事咨询该店客服。

客服表示,王先生购买的商品在详情页注明“光控+遥控”,而非人体感应。“记者帮”查看商品页面发现,在150000W路灯对应的商品词条上,确实未标注“人体感应”,但在该词条对应的商品图片上,产品功能处却又注有“人体感应模式”。

“记者帮”表示,王先生在购买前曾咨询过商家,得到了有人体感应功能的回复。该客服表示,确实是之前的客服解答错误,愿意积极处理问题。针对王先生对于产品属“三无产品”的质疑,该客服坚称产品是“合规合格的”,但当“记者帮”询问可否展示合格证时,该客服不再正面回复。

商家表示,愿意为王先生提供退货退款或仅退款的售后处理,目前买卖双方就后续处理或赔偿方案未能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双重确认误导消费者,商家应担责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何生廷律师向记者分析,商家在商品主图中标注产品具备人体感应功能,商品主图属于广告的一种形式,已经构成对消费者的消费误导,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涉嫌虚假宣传。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有义务全面、真实、准确地向消费者披露商品的核心功能信息,不得故意隐瞒、片面展示。

商品主图明确突出标注具有“人体感应功能”,消费者基于主图的明确标注,形成对商品功能的合理期待,进而作出购买决策。可事实上无此功能,足以证明商家的标注内容与商品实际情况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何生廷表示,在本事件中,消费者先是看到商品主图的人体感应功能标注,后又向客服求证并得到明确肯定,双重确认让消费者对商品功能更加信以为真,同样属于误导消费者。客服的回应属于商家的经营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商家承担,故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责任。

何生廷认为,若消费者反映的“产品外包装及机身未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合格证明”的情况属实,那么该款太阳能灯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商家销售“三无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强制性规定,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何生廷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向电商平台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等方式进行维权,若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或者平台承担责任。

文|记者 王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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