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日前,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国有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集中发布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公示,相关标准自2026年8月1日起实施。
公示内容显示,六大行针对不同个贷品类设置差异化成本上限,整体形成两档定价格局:工、农、中、建四大行标准一致: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均为6%;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按期限挂钩LPR浮动,五年期(含)以下上限为1年期LPR加0.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加0.5个百分点。
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上限与四大行完全统一,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贷年化利率上限设定为12% 。
各家银行均强调,公示数值为正常履约状态下的综合融资成本最高值,实际贷款执行差异化定价,具体利率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今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直指个人贷款市场息费不透明、隐性收费、捆绑销售等行业顽疾。新规明确要求,贷款人必须向借款人出具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逐项列明所有息费项目的收取标准、方式与主体,且明示范围外不得收取任何贷款相关费用。政策设置5个多月过渡期,于8月1日正式实施,按“新老划断”原则覆盖全部新增业务。
此次六大行率先公开融资成本上限,是行业落实新规的标志性动作。通过将定价区间公开化,一方面让借款人在申请前即可形成明确的成本预期,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另一方面也将倒逼各类贷款机构及合作方规范收费行为,推动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行。
针对消费者办理贷款的注意事项,业内人士提醒,个人贷款签约前务必逐项核对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任何明示表之外的收费、强制捆绑会员等行为均属违规,消费者有权直接拒绝。但同时借款人应该理性评估自身还款能力,审慎借贷。
文 | 记者 戴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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