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珠海海事局、港珠澳大桥海事局、港珠澳大桥航标处四部门联合签订《水上执法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协作备忘录》),建立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为健全珠海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体系、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提供制度支撑。

此次签订的《协作备忘录》,明确了四部门水路执法联系协调工作架构,确定“年度专项整治、季度全域巡查、重点时段攻坚”的工作模式。结合各部门监管职责,四方建立资源互通、线索共享、联动处置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管数据、问题线索互通共用,严格落实线索移送、联合核查、闭环整改全流程工作要求,解决分散监管的问题,切实提升珠海水上执法和安全管控能力。
根据《协作备忘录》,四部门将聚焦内河船舶涉海运输、水上非法载客、危险品夹带或瞒报谎报、船舶碰撞桥梁、航标效能失常等突出风险,加大联合执法与错峰执法力度,建立节假日及重要节点的联合巡查机制,强化重点时段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线的联防联控。同时,持续完善水路运输行业信用监管机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举措,常态化开展安全普法、应急演练和业务培训,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夯实水上交通安全基础。
此次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的落地,有效整合了水上交通部门执法监管力量,弥补了以往单一部门、分散监管存在的不足,完善了珠海水上交通安全联防共治体系。下一步,四部门将持续优化跨部门执法协作模式,紧盯重要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航线、重点船舶,严查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水路通航和运营环境,守住水上交通安全底线,保障辖区水路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文 | 记者 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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