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处罚信息显示,广州中明粤新能源有限公司因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被南方能源监管局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
南方能源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方监管罚字〔2026〕39号)显示,同时撤销该公司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许可申请。

企查查显示,广州中明粤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注册资本500万元,其法定代表人李诗云持股80%。该公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是一家以从事电力供应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等。
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企查查收录该公司的2025年度报告显示,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为0人。
文|记者 董鹏程 实习生 徐丽群
图|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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