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公告显示,广东省色妆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创业管理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母婴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新里程旅游技工学校、广东英卫培训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培训中心、广东捷迅职业培训学院、广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广东厨艺技工学校、广东捷胜国防交通应急保障中心、广东省南方物联网信息中心、广东省首善文化发展基金会等12家社会组织均存在连续多年未依法报送年报年检的违法行为。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拟对上述1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公告所列12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广东省民政厅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12家社会组织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请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文 | 记者 高焓
责编:
校对:
审签:
版权申明
羊城晚报·羊城派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