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纸,从深圳拿到香港,可能要面对两套不同的规则。设计规范不同、审查机制不同,检测报告的认可体系不同,甚至一份计算书的写法、材料证明的格式,都可能需要重新调整。对跨境工程企业而言,这些差异未必构成一道看得见的“墙”,却往往意味着更多沟通、更长周期和更高成本。如今,这道“隐形门槛”正在发生变化。

今年6月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签署《粤港工程建设标准化协同合作协议书》,粤港工程建设标准化协同由过去零散的项目合作、单项标准对接,迈向全链条、常态化的制度化协同。

“这是从‘一事一议’走向制度化协同的重要一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清淦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标准协同并非简单地用一套标准替代另一套标准,而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通过对标、比对和互认,寻找两地规则能够兼容的共同点。一个由个案协商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机制,正在搭建起来。这意味着,过去企业在一个项目中反复解决的“标准问题”,开始被放到更大的制度框架中寻找答案。

从“一事一议”到常态化协同

长期以来,粤港两地工程建设领域保持着密切合作,但由于标准体系、管理制度、专业资格和检测认证等方面存在差异,跨境项目往往需要进行大量个案协调。内地工程建设通常以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体系为基础;香港则广泛采用英标、欧标及国际通用标准,并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专业人士执业和工程管理体系。对企业而言,这种差异最直接的感受,是同一个项目往往需要同时满足两地要求。

中国建筑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香港”)高级结构经理钟营长期在香港从事工程建设。他介绍,在香港,建筑项目通常由认可人士(AP)、注册结构工程师(RSE)等专业顾问承担重要的技术把关职责,图纸、计算文件、材料证明和检测报告等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后再提交政府审批。

到了施工现场,规则差异还会进一步转化成具体的管理问题。“香港一些项目施工场地比较紧张,材料和构件进场后不能长期堆放。”中建海龙港澳业务部工程师陈国良介绍,在模块化集成建筑(MiC)项目中,构件往往需要“即到即吊”,因此从工厂生产、运输到现场吊装,每一个环节都要与项目审批和施工计划紧密衔接。文件管理同样如此。在香港工程项目中,设计变更、技术确认等事项通常需要形成正式的书面记录,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要求较高。“很多时候,难点并不是技术本身,而是两套体系之间怎么衔接。”陈国良说。此次协同机制的建立,正是希望把过去项目层面的“临时对接”,转化为更稳定的制度安排。根据合作机制,粤港双方将建立标准工作组、技术委员会和专业技术委员会等工作架构,分别承担决策、技术管理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工作,并通过秘书处推动日常协作,逐步打通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规则衔接。

广东省住建厅提出,粤港工程建设标准化协同遵循“尊重差异、求同存异、渐进融合”的原则,不追求一步到位,也不搞“一刀切”,而是优先选择双方有基础、有需求、有共识的领域开展标准协同,在实践中逐步扩大范围。这意味着,“湾区标准”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第三套标准”,更不是用一方标准替代另一方标准,而是通过技术比对、规则衔接和结果互认,让两地市场逐步找到共同适用的技术语言。

让企业少跑一次

制度变化最终要落到企业身上。对于长期在香港承接工程的中国建筑国际而言,两地规则衔接并不是抽象的政策议题,而是每天都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

从住宅、医院到大型基建项目,中国建筑国际自1979年进入香港市场以来,长期参与香港城市建设,其核心子公司中建香港是持有五个香港发展局最高等级建造牌照的大型建筑商。中建香港目前业务覆盖住宅、医疗、市政、地基及机电等多个领域。在钟营看来,粤港两地工程建设规则的差异,既是跨境经营需要面对的现实成本,也可能成为进一步融合的切入口。“破壁”和“融合”,成为她对未来的两个关键词。一方面,要逐步打破制度、标准和专业资格之间的壁垒;另一方面,则可以把香港国际化的工程管理经验、专业服务体系与内地成熟的产业链、制造能力结合起来。这种融合,已经在一些具体项目中发生。

香港中医医院及政府中药检测中心项目,是中建香港参与建设的代表性项目之一。项目采用模块化集成建筑(MiC)等新型建造技术,并将绿色低碳、数字化建造等技术融入项目实施。项目MiC应用比例超过22%,机电模块化集成建造(MiMEP)比例超过85%。从设计标准到工厂生产,再到现场装配,MiC把传统施工中大量发生在现场的工作转移到工厂完成。对于香港而言,场地紧张、工期要求高的现实条件,使这种工业化建造方式具有较强的适配性。而对于内地企业而言,参与香港项目的过程,也意味着要主动适应另一套成熟的国际化工程规则。在前海,这种“双向学习”进一步延伸到工程管理制度创新。

自2021年起,中国建筑国际参与前海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港澳规则衔接改革创新研究,以前湾十单元学校、妈湾十九单元学校等试点项目为载体,探索深港融合建筑师负责制。相关实践推动工程管理责任主体由传统的“五方”向“建设—施工—建筑师团队”组成的“三方责任主体”转变,并形成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并非只是规则的接受者,也成为规则创新的参与者。从香港项目中积累的经验,再回到前海等区域进行制度创新,最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成果——这正是粤港规则衔接从“项目经验”走向“制度成果”的一个缩影。

先从“最需要的”做起

如果说工程企业感受到的是审批、设计和施工环节的差异,那么技术服务机构面对的,则是更细的一层——检测、认证和技术评价。广东建科正是其中的参与者,其在香港的实践,也让这种差异变得具体。

广东建科在港设立香港建筑科学创新技术研究院,业务覆盖检验检测、工程咨询、绿色低碳、科研标准等领域。其下属检测机构获得香港实验室认可计划(HOKLAS)资质,可依据中国、中国香港以及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不同标准开展幕墙检测。但“一张报告走天下”,目前仍不是现实。内地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并不意味着能够直接获得香港认可;香港HOKLAS体系下的检测报告,在内地也同样存在认可边界。“以MiC构件为例,生产环节需要满足内地相关要求,进入香港后又要满足当地验收标准,企业因此往往需要‘两边跑、两边审’。”广东建科创研院新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刘远亮博士介绍道。

标准协同的价值,也正在这里体现出来。如果检测方法、技术指标和认证结果能够逐步实现互认,企业就有望减少重复送检和重复认证;如果设计规范、施工标准能够进一步衔接,也可以减少设计变更和施工调整。广东建科认为,这将直接降低供应链和项目管理成本。

规则衔接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粤港双方正在从新技术、新产品等领域寻找切入口。建筑机器人、MiC、高强钢等,都是双方沟通中较为关注的方向,后续再逐步向建材、设计、施工等领域拓展。选择这些领域,并非偶然。一方面,新技术、新产品本身缺少长期形成的固定规则,更需要两地尽早建立共同认可的技术基础;另一方面,这些领域又直接链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标准协同一旦取得突破,企业能够较快感受到实际效果。

广东省住建厅提出,将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思路推进相关工作,在双方已有共识和现实需求的领域先行探索,再逐步扩大协同范围。从企业的角度看,这种渐进式推进同样更符合实际。对于陈国良而言,标准协同最直接的意义,是让工程师不必反复在两套体系之间转换。“如果一些标准、检测结果能够互认,项目沟通和管理成本都会下降,很多重复工作也可以减少。”而在钟营看来,标准协同的意义则更长远。香港长期与国际工程规则接轨,在工程管理、专业服务、国际标准等方面积累了经验;内地则拥有完整的制造业体系和庞大的工程建设市场。两种优势如果能够进一步衔接,粤港工程建设领域形成的,不只是一个更便利的区域市场,也可能成为内地建筑产业“走出去”的新支点。广东建科的实践也印证了这一点。参与两地标准协同,意味着工程技术人员需要同时理解两地标准体系,这既增加了专业训练,也可能拓展工程师跨区域执业和参与国际项目的空间。

从一张图纸、一份检测报告,到一个工程项目,再到一个产业链条,标准看似只是技术文件,背后连接的却是市场、人才、技术和产业。如今,粤港工程建设标准化协同已经从过去的个案探索进入机制化推进阶段。广东建科建立粤港两地月度工作机制,并参与相关制度文件和标准协同规划研究,为这套机制的持续运行提供技术支撑。从“一事一议”到常态化协同,从“两套标准”之间寻找接口,到逐步建立共同认可的“湾区标准”,规则正在成为连接两个市场的新基础设施。

当一项项标准真正实现互通互认,企业少跑一次检测、工程少改一次图纸、项目少走一道重复审批流程,普通人或许未必能直接看到“标准协同”四个字。但城市建设的速度、产业协作的效率,以及越来越多新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现实的速度,都会因此发生改变。

文 | 记者 范晗越 实习生 江雷
图 | 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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