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版《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新规落地首日,石龙镇严格落实执法标准,对辖区内一家屡教不改、长期违规占道堆物的废品回收站依法开出行政处罚罚单,成为新条例实施后石龙镇首宗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职责处罚案例,以刚性执法筑牢城市环境卫生防线。
据了解,涉案废品回收站位于石龙镇新城区宝和街。长期以来,该站点存在门前随意堆放废旧回收物料的问题,不仅破坏街区市容环境,还在夏季产生异味、雨天积存积水,极易滋生蚊虫,形成卫生隐患,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在新条例正式实施前,石龙城管分局已联合镇卫健、经发部门及属地社区,多次上门开展教育劝导、督促整改,前后累计开展多轮督导工作,明确要求经营方及时清理门前堆放杂物、清除积水与卫生死角,严格落实环境卫生主体责任。但该经营方始终抱有侥幸心理,整改流于形式,多次出现“当面整改、事后反弹”的情况,违规问题迟迟得不到彻底根治。
新《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后,石龙城管分局坚持包容审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原则,再次对该点位开展巡查复核。经查实,该废品站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持续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对此,执法部门依法启动处罚程序,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条例明确细化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严格遵循“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核心原则,清晰划定各类场景的环卫责任主体。其中,沿街商铺由经营者、管理者负责环境卫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本单位区域保洁责任,物业小区由物业公司履职管理,无物业自治小区由自治管理主体负责,实现环境卫生责任全覆盖、无盲区。


长期以来,部分沿街商户存在“门前区域随意堆放无碍大局”的错误认知,导致门前脏乱差问题反复反弹。此次新规落地执法,旨在通过以案释法,破除侥幸心理,明确临街商铺门前区域即为经营主体的“责任田”,必须常态化做好保洁、杂物清理、积水清除等工作,从源头破解市容环境整治难题,夯实虫媒防控、爱国卫生工作基础。
执法处罚之外,石龙城管同步开展全域普法宣传工作。近日,执法人员走进黄家山村开展入户普法行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村民、沿街商户普及新版市容环卫条例内容,明确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的法律后果,重点督促早餐店、小卖部等临街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清理房前屋后杂物、积水,主动参与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据介绍,处罚只是监管手段,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才是治理初衷。接下来,石龙城管分局将依托城管片长工作制、玉兰女子执法服务队力量,持续开展新条例“进社区、进市场、进商铺”常态化普法宣传活动。执法过程中坚持柔性执法、精准施策,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劝导教育、整改引导为主,对屡教不改、整改反弹的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同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督促各类主体落实长效保洁机制,切实推动新条例落地生根、见行见效,持续擦亮石龙干净整洁的城市底色。
文、图|杜伟文 石龙城管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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