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杭州的胡先生反映,自己花8000多元买的一双古驰运动鞋,没穿几次就破了?而他家里从几百元到上万元的鞋都有,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据胡先生介绍,5月12日,他在杭州钱江新城万象城商场古驰专柜购买了一双店员推荐的“全新款”运动鞋,售价8200元,整个购买过程约10分钟。7月出差途中,胡先生发现鞋子出现裂痕,因出差在外,直到8月20日返回杭州后才向售后反映质量问题。8月23日,鞋子被送回门店,售后拍摄的图片显示左脚滚边处破损,售后单描述为“左脚鞋口出现皮质严重开口破损”。
售后随后致电胡先生,称鞋子属于“人为破损”,不符合售后处理条件。胡先生对此不予认可:“外力不会超过5次,走路也不会超过5公里就破损掉了。上班的环境肯定是很好的,8000多块钱的鞋子也不可能到烂泥里面去玩。”他补充说,这双鞋并不是自己最贵的一双,脚上穿的差不多都是1万块左右,其他品牌也都没遇到这种情况。
在商场现场,胡先生从店里拿出鞋子,整体看起来比较干净,仅鞋垫后跟处能看到磨损。面对商场客诉工作人员和古驰专柜工作人员,他直接抛出疑问:“我现在怀疑这双鞋是假的。”专柜工作人员回应,售后方案已与公司确认:“就是因为是外力导致,然后没有办法进行维修。”
当天下午,胡先生反馈:店里同意给他退货处理。

新买的鞋子坏了,商家不愿保修怎么办?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全国统—的鞋类“三包”规定。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特价商品也不例外。
建议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供发票等相关凭证到商家所在地的消委会寻求帮助。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浙江6频道1818黄金眼、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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